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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3年02月04日 星期一

国务院:

建立控制能源消费 总量分解落实机制(权威发布)

本报记者 苏南 《 中国能源报 》( 2013年02月04日   第 02 版)

  继《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下发不久,1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研究部署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形成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的新机制。

  会议同意国家发改委提出的预期目标:到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左右,用电量控制在6.15万亿千瓦时左右。

  为实现这一预期目标,会议强调,必须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重点做好建立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科学分解到各地区,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负总责。

  据悉,能源消费总量在地区间的分解仍然在进行中,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

  “能源消费总量和电力消费量目标只是预期性目标,并不是约束性目标。”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以说‘十二五’期间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难度还是很大的。以电力为例,一个地方缺电,不可能不去支援该地区。”

  虽然国家会要根据各地情况,合理分配地方能源总量控制目标。不过,记者了解到,各地方省市为了能分到更多能源消费份额,一般都将本地GDP增速调高。

  “地方省市是希望分解的数据多些。”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安华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根据近年的工作经验来看,国家把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分解下去后,完成的质量不敢恭维,但是报上来的结果显示完成得很好。”

  张安华表示:“我们调查了解到,地方省市在执行过程中,大部分是认真的,对能源可持续发展的认识比以前提高了,地方官员也知道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的重要性,能源的环保文化在不断升华。”

  张安华说,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是国家做了大量研究、调研提出的方案,地方不努力很难完成目标方案。但是如果跳一跳,“摘桃子”式还是可以完成双控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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