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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2年12月03日 星期一

“骗补门”升级

黄鸣剑指江苏质监局

本报记者 李永强 《 中国能源报 》( 2012年12月03日   第 03 版)

  尽管江苏省质监局已对皇明太阳能董事长黄鸣举报的“联合骗补”事件给出了说法,但黄鸣本人对这个说法明显并不认同,甚至把矛头指向给出说法的江苏省质监局。

  11月23日,江苏省质监局在官网发布《情况通报》指出,江苏省质检院在对日出东方产品进行检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一是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时间编制错误;二是有80台太阳能热水器产品部分检验项目利用了企业设备、设施和场地检验,违反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86号令)第16条规定。因此给予该院警告处分,并从即日起,暂停该院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验项目计量认证资质6个月。

  在前述通报发布的第二天,黄鸣本人便对这个调查结果表示了质疑。“这个处罚结果是在刻意回避,江苏质检调查组是在利用公众的非专业性,瞒天过海、欺上瞒下。”在某档电电视节目录制现场黄鸣对本报记者抱怨道:“长此以往,行业内的诚信根本无法保证,这种造假对老百姓、对整个社会公信都是致命的。”

  记者注意到,通报在认定80台产品存在违规检测情节的同时,还特别指出这80台产品经过复检,均为合格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黄鸣之前对“日出东方和江苏质检院联合造假骗补”的质疑。

  对于这个结果,黄鸣表现得尤为不满。“他们讲的复检是合格的,只是它单方的,这更是我质疑的。怎么叫合格的?怎么复检的?是复检对那些原来检的,还是重新造了一批检的?”黄鸣连珠炮般提出一串疑问。

  黄鸣特别指出,江苏质检院在这次事件以后,已经失去了第三方的资格,必须在真正意义上第三方的严密监控下,才可以说是完成了复检。“否则,本身这件事情是非常非常荒谬,根本禁不起推敲。”黄鸣还向本报记者透露,他们已决定实名向中纪委、监察部举报江苏省质监局组织的检查组玩忽职守,要求公开调查过程和报告,取消违规报告涉及产品的惠民资格。

  此次事件缘起于10月中旬,当时黄鸣公开实名质疑日出东方和江苏质检院,原因是对首批节能惠民补贴申报的质检报告进行造假骗补,之后又向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工信部等多个部门实名举报,为此国家质检总局责成江苏质监局进行调查。而在此之前,黄鸣曾经炮轰了国内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种种弊病。

  对于黄鸣的这种言行,业内评价褒贬不一。“黄鸣如此行为,有好的一面,他揪出了行业一些乱象,也有不好的一方面,他也是在营销自己的皇明,而且也打击伤害了其他企业。”一位太阳能企业负责人表示。

  太阳能市场研究专家刘陇华也认为,黄鸣追求行业公平有序发展的做法值得支持,但并不认同其过激的表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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