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各界都在为复苏经济做着各个方面的思考,包括制度的、环境的、市场的,也包括投资的、生产的和消费的。
从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分析,消费始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而从消费能力的形成源头上看,经济发展则是消费能力的根本来源,没有经济的持续增长,就不会有社会消费能力的持续形成,也不会有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持续贡献。因对未来预期的不同,消费模式又可分为积极消费和消极消费两种形式。前一种是主动消费模式,后一种则是被动消费模式。当出现后一种消费模式时,必须靠施加必要的外力才能使之有所改变。对这种消费模式的变化,也可称之为被拉动的消费模式。
应当承认,因为疫情的较长时间冲击及外部环境改变之扰乱,中国经济增长的节奏发生了变化,同时人们对未来的预期也发生了变化,因此也必然导致人们消费习惯乃至消费模式发生改变。在外需趋减、经济增长动力不足、青年失业率居高不下、预期仍需改善的情况下,仅靠鼓励消费、刺激消费或很难达到拉动消费的目的,此时的居民消费模式已经表现为控制支出、能省则省的状态。今年二季度,我国居民消费率为68.2%,但较2017—2019年同期平均70.6%的水平仍有一定差距。尽管如此,由于投资减速及外贸出口放缓的影响,消费成为今年第二季度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驱动了77.2%的经济增长。
因此,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消费水平,既是保持经济增长的必要之举,又是政府施政的根本目标之一。要看到,在实现由被动消费转向积极消费尚需一定时间及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欲达到拉动消费的目的,必须通过减少居民既定刚性支出方面的特别安排才可相应增加居民的可支付消费能力,进而增加居民的消费意愿。具体则需从多方面入手:
一、减少居民用于税项方面的刚性支出。其中包括:1.减少个人所得税支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等原则。在当前企业发展面临较多不确定性、就业入口特别是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收入改善空间不大的情况下,在未来几年,有必要在提高劳动收入免税额及调减一定金额以上收入税率两方面作出考虑,要通过对全社会劳动收入税负的调减来增加劳动人口的可支付消费能力。2.下调商品流转税水平。我国的税收结构中,在商品流通环节征收的流转税占比高达57%(2020年),高于其他主要国家。而流转税常于无形中转嫁给消费者,且普遍具有累退性质,加大收入差距。3.降低某些资产购置及交易的征税水平,如房屋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等,而降低房屋购置税项支出恰恰是打破当前房地产市场闷局的一个选项。4.下调某些产品的消费税。
二、政府要肯为鼓励居民消费“出血”。由政府直接向居民发放消费券,借此激发全社会的消费意愿、动力。自2021年开始,香港每年向居民发放电子消费券,2022年给每位符合条件的居民发放过1万港元,今年再次向640万符合资格的18岁及以上居民,每人发放5000港元电子消费券;而且,通过不同入境途径来港定居者,以及在港读书的学生,共约10万人,也利益均沾,福禄同享,每人可得2500港元电子消费券。据预测,此举可提振香港经济增长0.6%。内地的一些城市也推行了类似措施,这无论对恢复居民消费信心还是增加居民消费能力都有积极意义。
三、加大向社保基金转移国企的利润规模。通过此举提高社保对居民就医、失业、养老的兜底力度,鼓励居民将一部分原用于社保方面的支出转化为具体的消费开支。人们不敢消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受限于未来养老、医疗以及失业方面的支出,鉴于国有企业本质上应具备的人民性特点及国企所拥有的市场地位,可考虑尽快建立国企向社保基金转移利润的常态机制,于一定程度上免除普罗大众对未来的后顾之忧,释放一部分原计划用于未来的支付准备,并能适时地将其转化为现实消费能力,以实际消费的增加来带动生产和服务供给的增加。
四、把对中小企业的一些税费征收暂缓措施固化下来,以巩固优化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疫情发生后,各级政府出台了诸多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有的是出于某种临时性考虑,有的则完全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制度固定下来。如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分档减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税费减免等,对小微企业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收增值税等,可更长期地执行下去。通过减少有关企业、有关人员的税负支出而为增加其收入创造可能的成本空间,进而促进社会消费能力增加。
五、降低居民的负债成本。根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在7月23日发布的报告,今年第二季度,我国家庭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提升至63.5%,较去年年底的61.9%有所上升。这个数字正在逼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警的65%的财务风险线。中国家庭的债务主要形式为抵押贷款,其次是消费品贷款、信用卡债务、私人借款和商业运营贷款。至今年6月底,这些贷款总额已达38.6万亿元人民币(约合5.38万亿美元)。而按5%的年利率计算,如此规模的债务滋生的利息支出无疑是巨大的,而今年以来,央行已两次下调存款利率,但贷款利率却未见同步下调,所以,从增加家庭在其他方面的消费能力考虑,金融机构应跳出自身利益的窠臼,适时调减利率收益,减轻家庭债务成本,以优化家庭部门的消费能力结构。
六、刻不容缓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年下半年实现经济稳步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 之后,为全面落实意见,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现在需以刻不容缓的节奏,尽快将这些意见、政策、措施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和细则,以提振信心,恢复和增加经济增长动力,稳定市场,促进生产和消费协同发展。
而从中长期看,则需从制度、市场、财政投入、再分配等多方面入手,建立确保居民消费能力持续提升的体制、机制,以不断增加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例如:1.建立居民收入的增长高于GDP增长的机制;2.建立减少财政的低效、无效投资并能使此类投资转化为社会消费能力的体制、机制;3.致力于减少因政策失误所造成的对企业资产负债表、家庭资产负债表的损害,从根本上增加居民对未来的信心;4.多维建立保障社会财富保值、增值的制度和市场体系。已有的财富能否得到保值、增值是支撑消费持续的关键方面,为此,需从社会制度和市场建设两方面入手,多维建设维护、促进财富保值增值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