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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治乱的“道”与“术”

关浣非 《 中国经济周刊 》(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在陆家嘴论坛上提到,“目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处于胶着状态”。笔者认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眼下正在进行的金融乱象清理整顿,既关系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又关系到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行。清理整顿金融乱象能得到怎样的成果,不仅取决于监管部门的努力程度和方式方法,还取决于一些相关部门,如国企管理部门、地方政府等的配合程度和工作的系统性,仅靠金融监管部门唱“单出头”恐难达到预期目的,只有“大合唱”才有希望使中国金融业浴火重生。

    清理整顿金融乱象得看清症结和根源

    现在对中国金融业整体状况做出判断,恐怕很难得出健康的结论,否则就不会有当下紧锣密鼓对金融行业进行的清理整顿。

    中国金融业的整体素质可以用一个字概括:虚。具体表现为市场化程度低、服务水平低、自我约束能力低、功能效率低。

    治病讲究对症下药,对金融业出现的各种问题,不仅要看表象,更要看症结和根源,不然不仅会徒劳无功,反而会使问题加重。仅为消灭某种金融现象而采取的监管行动,最后一定会带来另外一些问题的产生。

    金融空转、脱实向虚、发展失序,这是目前正在进行的金融整顿的发力重点。然而,要彻底解决问题,首先就要弄清这是问题的表象还是根源。如果不是中国经济发展失衡,不是一定程度上存在货币超发、实体经济过弱的状况,不是资金的使用效率趋减以及信贷市场二元结构难以改变,不是存在监管不作为的情况,前一段时间发生的金融乱象是否会出现?

    2008年中国的GDP为319515亿元,2017年为827122亿元,增长了约1.59倍;2008年,中国的M2总量只有约47.5万亿元,而截至2018年5月M2总量已经超过174万亿元,增加了近3倍。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10年前就曾直言:“过去30年,我们是以超量的货币供给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现在每增加1元GDP,大致需要6.9元投资。这一数据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也大大高于我国10年前的水平。2008—2017年中国的投资边际效率是5.61:1,1998—2007年是4:1,最低时是2.83:1。

    在货币泛滥但投放效率递减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积聚于手中的货币在传统业务领域无疑找不到出路,而前些年恰好是金融创新被喊得震天价响的时期,也是监管边界模糊、监管力度过弱的时期,这就为金融资源在金融体系内“撒欢”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货币环境和监管环境。系统性风险一定是宏观经济政策出了问题才会酿成,事实上某一家金融机构也没能力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

    同理,中国经济活动的杠杆是从哪里来的?很大程度上是货币超发的后果。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上讲,经济要增长,就要扩大再生产,在技术水平即定的情况下,就必须加杠杆,否则搞简单再生产就好了。

    金融业是在风险与收益间寻找平衡的行业,如果实体经济能满足其资源配置需要,金融业自己就会“扑上去”,而实体经济不强,硬要对其投放金融资源,实体经济只会更虚,最后落得“两败俱伤”。而从产业体系培育的角度说,此前一个时期还有谁愿意在实体经济上呕心沥血吗?

    金融业是一个具有择优汰劣功能的部门,其表现有时是经济活动的“果”,有时又会是经济活动的“因”。所以对出现在金融部门的各类问题,一定要辩证地看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难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就当前清理整顿金融乱象以及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说,不仅需要其他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通力合作,金融监管部门在关注“术”,即技术层面的操作方法的同时,也要秉持一些“道”,即规律、理念、信念。

    金融清理整顿不可希望毕其功于一役

    就中国金融业的未来而言,有这么几个“道”是一定要明确坚持的:

    一是开放之道,这不仅是提升中国金融业服务能力的必须选择,也是中国金融业融入世界金融市场的必然选择。二是创新之道,对任何行业而言,无创新便无生命力,无创新便不能创造新供给,创新是保持行业生机和活力的源泉。三是市场化之道,强调市场化不是要放弃监管,而是要让市场真正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对最具效率特点的金融资源配置尤有特别意义。任何金融监管的重点都只能放在防范金融机构的风险上,不可对市场化配置资源做出限制。四是共享之道,金融业是通过服务功能获得他方货币资源再配置获利的经营行为,其服务水平与获利水平必须大体平衡,否则要么会被他方抛弃,要么被新的市场进入者替代。无论从哪一个角度讲,一个行业可以获得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一半以上利润的日子都是难以为继的。

    而就当前金融清理整顿而言,由于问题不是一天产生的,也不完全源于金融业本身,因此不能希望毕其功于一役。因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首先要讲究因“境”制宜、步步为营、对症下药,这既是道,也是术。

    货币超发、资金使用效率趋减,以及信贷市场的二元结构并不是短时间就可以解决的,去杠杆也将是一个艰难的拆弹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努力。消除一种存在一段时间的资金供求模式看似简单,但若不能形成一种更有效的替代模式,一定会“窒息”某些经济活动,很多“深水雷”或将提前引爆。

    Wind数据显示,6月15日,3520家上市公司的平均ROE是0.4928,而与此同时则是相当多企业再融资困境的加深及债务违约的发生,这都与持续了一段时间的金融清理整顿有一定关系。

    因此,需要各监管机构认真勾勒制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阶段攻坚图和时间表,并做到根据环境变化不断进行微调,做到张弛有度、相机而动、有保有压、步步为营,做到郭树清在陆家嘴论坛上所说的“治理金融内部层层嵌套、层层循环,必须充分考虑机构和市场的承受能力。”

    金融清理整顿要坚持哪些“道”?

    其一,欲使正在进行的金融清理整顿达到预期目的,存在如何实现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乃至产业政策间的最大公约数及最大协同的要求,也就是“协同攻坚之道”。

    按中财办原副主任杨伟民的表述:“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场攻坚战,金融部门毫无疑义是主力军,但是实体经济主管部门,特别是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房地产调控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都要各负其责,同金融部门一起齐心协力打好这一场战役,如果金融部门孤军奋战,其他部门袖手旁观,这场战役是打不好的。”这反映出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对完成化解金融重大风险任务的重要意义。

    具体来看,货币政策存在如何与金融监管政策协调配合的挑战;存在一部分融资模式受阻,央行如何维持流动性规模及实现货币投放模式转型的挑战;存在如何有效率地发挥货币传导机制作用的挑战;存在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开展危机救助需要金融监管政策协调配合的挑战。

    其二,以去杠杆为例,其已被喊了一段时间,但去谁的杠杆、谁是去杠杆的主体、如何去杠杆、去掉多少才合适?恐怕至今都未能说清。如果去杠杆具体方向、目标、力度、时间不明,那这一项改革最后恐怕会落空。这就存在应坚持“有的放矢之道”的问题。

    比如房地产市场是投放货币最多的领域,也是上涨幅度与M2供给增幅呈线性关系最明显的领域。最容易衍生金融风险的应是房地产市场,最应该去杠杆的也应是房地产市场,但现在房地产市场反倒成了最让人忌惮的领域;国企是中国占用货币资源较多的部门,但效率却并不尽如人意,然而通常却被金融机构认为属风险低的部门,如何推动国企降低杠杆率,对金融部门既有“道”的挑战,又有“术”的挑战。

    其三,中国正在进行的金融清理整顿实质要改变的是一种嵌套式的金融供给模式,抑制二元式资金供给局面的进一步加剧,但现在出现的问题是:原来的路被堵死了,新的路并未被拓展出来,原来一部分应满足并且能满足的金融需求现在没了出路。对此,当下尤其需要从制度和政策层面找到答案,让这部分需求从规范的金融业务领域获得应有的资金。这就提出了开展金融业治理整顿应秉持“破立并举之道”的要求。破不等于立,只破不立等于造成另一种失衡。

    其四,金融业事关各行各业、各色人群,尤忌鱼龙混杂、良莠不分,更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这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是监管控制治理的重点,甚至是打击的重点。但一直有各种各样打着所谓普惠金融旗号的机构倒台或股东跑路,这种因监管分工不明确而造成的监管空白一而再再而三导致金融诈骗的发生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因此在当前金融治理整顿中还应坚持“亡羊补牢之道”。这既是弥补监管空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防范市场波动和社会动荡的必需举措。欲实现中国金融业规范化经营,今后要解决金融机构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如果监管惩罚对违法者不足以形成震慑,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永远只能是一句空话。

    其五,从外部环境看,全球经济的风险明显上升,特朗普在美国经济步入上升轨道、美元持续回流美国之际,肆意扰乱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借此浑水摸鱼、乱中取胜,并很可能加速引发全球资产泡沫破灭,国际金融市场出现动荡已在所难免,而人民币汇率也不排除会加速“贬值”。这要求金融监管者须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保持全面而清醒的认识,尤其对自身金融体系所带来的风险和冲击要有准确的判断,系统确定自身可承受的风险底线,不能以不变应万变,那样势必使自身陷入不利境地。因而在金融清理整顿过程中还要秉持“内外兼顾之道”,清理整顿要因应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节奏及力度,以变应变,相机而动。

    其六,评价一经济体金融监管效率高低,关键看其监管对象遵从有关法律的自觉性高低。这一方面取决于有关法律的严谨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监管机构本身执法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只要监管机构在立法和执法上不存在瑕疵,被监管对象敢以身试法的并不多。所以未来监管机构一方面在金融清理整顿过程中要注意完善各金融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致力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另一方面则要约束督导监管对象建立严格恪守有关法规的自律机制,杜绝金融机构股东对企业的不当控制,推行“企业自觉之道”,使合规经营成为金融机构的最低运营底线和自觉行动。

金融治乱的“道”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