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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10年长亏,在于经营模式“拧巴”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曲哲涵 《 中国经济周刊 》(

    有车的你,投保了交强险吧。觉得这款保险咋样?

    作为我国第一款强制投保的保险,“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知不觉间已走过10个年头。

    因为是强制投保,交强险问世之初,律师界质疑其“经营暴利”,车主不满意“无责赔偿”,总之,很多人抵触这个保险。

    可是你知道吗,10年来“交强险”一直在亏!亏!亏!首年亏损39亿元,10年累计亏损194亿元;全仗着过去10年平均4.1%的投资收益,2013年开始才盈亏基本平衡。不过这个险种始终没摆脱承保亏损的泥淖,经营风险如影随形。

    交强险的承保亏损,根源在于经营模式“拧巴”以及车险费率的区域性失衡。说白了,低风险人群为高风险人群埋单,也就是“羊毛出在猪身上”,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公布的2016年交强险经营数据也再次印证了这一点。

    交强险为车主扛风险,保险公司“硬着头皮”承保

    保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6年度交强险投保车辆2.07亿辆,而2006年只有2500万辆,10年增长了8倍多。10年来,机动车投保率从36%提高到72%,其中汽车投保从58%提高到94%。除了军车等特殊车辆,小汽车基本上应保尽保。

    2016年,交强险保费收入1699亿元,赔付支出1160亿元,赔付率为72%;综合费用率,也就是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人吃马喂”费用支出占自留保费的比例为29%;此外还要从保费中提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救助肇事车辆逃逸或责任车辆无保险等情形下的受害者。所以全年算下来,交强险承保亏损22亿元。

    不过,得益于投资收益有所增加,交强险当年实现经营利润46亿元,10年下来的累计经营亏损也有所减少。

    从数据看,交强险在道路交通事故后,对第三方的补偿和救治是拿出了真金白银的,再加上快速处理事故的互碰自赔机制、强化车主安全意识的费率浮动机制,这个险种在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方面,确实发挥了作用。

    那么,交强险贵不贵?

    目前,交强险对每次事故中的赔偿,当被保险人有责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当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有人提出,同样限额下,交强险比商业三责险交的保费多。可是,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是不同的,交强险赔付几率要大得多。

    比如,首先,商业车险“有过错”才赔,交强险在“无过错”时,也可进行一定额度赔偿。其次,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再有,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先赔,限额不足的部分,商业三责险再赔。最后,商业车险每年赔偿额度累计不超过最高保额,而交强险每年可以赔偿多次,每次最高保额都是12.2万元。这么仔细一掰扯,交强险对车主来说还是挺实惠的,但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也相当大。

    根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拒保交强险。但在保险公司眼中,交强险很没“钱景”。10年亏损让保险机构对交强险产生抵触情绪,违规拒保时有发生。2017年1月,针对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保监会决定对10家分公司各罚款5万元。

    全国费率一刀切,部分车主利益受损

    保险产品的成本,是综合赔付率和综合费用率决定的,赔付率体现赔款占比,费用率体现保险公司经营时节约开支还是大手大脚。2016年交强险综合费用率为29%,比同期商业车险的综合费用率低3至4个百分点。可见,在费用成本上,保险公司也还是“抠”得比较紧的。交强险亏损的原因,要么是赔付率过高导致的,要么是保费过低导致的。

    我国的交强险经营模式,是政府定价、强制公司承保,并没有考虑保险公司经营能力差异化。虽然对不同风险人群有费率奖惩浮动,但对经营机构来说,仍是“死水一潭”。尤其对没有摊薄成本能力的小公司来说,经营就更加艰难。“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服务打折、拖赔惜赔,也就成了常态。”业内人士吐槽。

    数据显示,全国经营交强险的公司,已经从开办最初的11家上升至66家。近8年,有18个地区出现累计承保亏损,9个地区严重亏损。

    交强险经营,为什么有的区域是重亏损?问题就出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一致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强险的多项赔偿都与受害人收入或当地工资水平挂钩。2016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月平均工资为6504元,兰州平均工资为每月4303元,差距相当大。东部一些经济发达市县与西部市县,人身损害赔偿差距甚至可达3倍以上。

    这样一来,在“重亏损”区域占有较大市场份额的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几乎都是亏损的。这对保险公司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在全国统一定价的模式下,国内部分地区赔付率过高,使车主之间、交强险经营机构之间都面临“不公平”的问题。

    进一步分析,不发达地区的车主和发达地区的车主交一样的保费,但西部地区由于工资基数低,获赔额度与东部地区相去甚远。这等于是低收入车主交的保费,补贴了高收入地区的赔偿,显然更不公平。

    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专家认为,长期的承保亏损,暴露出目前交强险经营机制的弊端,值得注意。完善交强险经营机制,扭转连年亏损的局面,政策制定者应充分考虑各地的风险差异,对交强险实行区域定价,在区域内实现风险与价格的匹配。

    此外,道路事故救助基金制度仍有待完善。保险行业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各地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机构不健全,基金使用流程非常复杂,基金使用各区域之间也很不平衡。“管理低效,大量资金在账户上‘睡觉’,这种情况亟待完善。”

    “交强险的问题,单靠保险业自身难以解决。”保险行业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经营模式的调整,还是费率差异化,将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修订,也要“扰动”其上位法《保险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是个涉及几亿车主的系统工程,也是在给其他行业强制责任保险“趟路子”,积累经验。希望相关问题能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早点做出更可持续、更合理的制度设计。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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