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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机关独立行权

告别“公检法联合办案” 领导不干预个案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邹坚贞I综合整理 《 中国经济周刊 》(

    十八大后,在不断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中央政法委、最高法、国务院等机构多次出台规定与意见,强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应再介入具体案件。

    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要进一步理顺党委政法委与政法各单位的关系,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孟建柱告诫政法委官员们,“领导们就不要对具体个案做出批示了,让各个司法机关放手去做就行了。”

    同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对各诉讼环节和相关单位如何根据现行法律行使职权,禁止越权越界,防范冤假错案做出要求。

    2013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各级法院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审判案件,不得参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

    而在2014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政法系统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2015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再度强调,“各级党委要带头依法办事,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

    2015年3月26日,中央政法委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孟建柱要求,排除非法干预、保证公正司法,首先要从司法机关内部做起,从司法领导干部做起。要在记录和责任追究环节上下功夫,凡是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要一律予以记录;属于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构成违纪的,要依照有关纪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015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孟建柱指出,上述两项制度将相互衔接配套,共同构筑起抵御干扰公正司法的制度防火墙,对于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有效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刘少斌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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