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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中国自主创新的战略方向和政策支撑

贺俊 《 中国经济周刊 》(

    自主创新是大学、企业、政府等各类创新主体的行为模式和激励结构的深刻调整,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应当随着及时调整。

    推进我国经济增长模式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是解决资源约束、环境污染、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甚至劳资冲突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的突破口。然而,增长模式的转换,不是经济增长和要素结构转变的自然结果,而是一场与战略方向和政策框架调整协同推进的深刻变革。

    制造业是高新技术的土壤

    “制造业大国”是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中国在全球产业分工系统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观察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制造业强国如何促进制造业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良性互动,对于反思和理解中国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如何推进自主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

    金融危机以后,美国推出了一系列旨在重新构筑其制造业核心优势的战略措施。虽然制造业仅占到美国国民经济的比重不到20%,但制造业的研发支出却占到美国总体研发支出的约2/3。没有制造,就没有研发和创新。金融危机促使美国重新思考先进制造和科技创新的关系,重振制造业和实体经济逐渐成为金融危机以后美国社会的共识。

    再来看长期坚持工业强国战略的日本和德国,他们积极利用发展先进工厂、加强工程化方面的技术能力来保持其全球制造业强国地位。

    以日本为例,“母工厂”实践是日本企业全球制造业战略中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可以说,在日本的制造业体系中,“母工厂”不仅是精细制造车间,更是其先进制造技术的实验室。

    在“第三次工业革命”和新的国际贸易投资秩序形成的背景下,近年来,“母工厂”在日本制造业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又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例如,依托“母工厂”加快先进制造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强“母工厂”和产品研发部门的协同创新,以及从全球视角构建“母工厂”体系,等等。

    正是由于德国和日本在先进制造方面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因而常常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领先于作为高新技术策源地的美国。

    无论是金融危机以后美国的产业和科技战略调整,还是日本、德国长期保持制造业强国的经验,都表明,高端制造业和先进制造业是高新技术的土壤。

    因此,要从高端制造业和现代制造能够催生和孕育高技术的角度,而不是从制造业自身规模和对国民经济直接贡献的角度,来认识发展高端制造业和现代制造的重要性,要通过优化创业、投资、金融、土地等各种政策,来优化制造业、特别是高端制造业的发展环境,保证足够的资金和优秀的人才愿意进入制造业,为科技创新提供土壤。

    另一方面,要主要从有利于形成中国制造业竞争优势、而不是占领多少科技制高点的角度布局中国的科技资源。

    目前各级管理部门设立的各类科技扶持项目具有明显的“重产品、轻工艺”的倾向,这是导致我国新技术产业化能力弱、科技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作为一个具有庞大的工业规模、但仍缺乏核心技术优势的制造业大国,必须协同推进中国的产品技术和工艺技术创新。通过大力推进先进制造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在提升我国“实验室”研发能力的同时,大幅提升我国高技术产业化能力和精细制造能力,大幅提升我国在“工厂”层面的竞争能力。

    “自主创新”与科技政策思路调整

    自主创新是大学、企业、政府等各类创新主体的行为模式和激励结构的深刻调整,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应当随着及时调整。

    首先,要让大学和科研院所“归位”,为产业技术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支撑。

    “企业是创新主体”提出的一个重要背景,是过去我国创新体系长期存在“科学”和“技术”两张皮的问题。应该注意到的是,我国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确实有科技成果转化不力的问题,但更有科学和共性技术本身创新能力弱即两张皮自身质量都不高的问题。

    近年来,各类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为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有针对性地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虽然对促进产业化起到一定作用,但同时也对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环境和科研人员的行为造成比较严重的扭曲,基础性研究追求“短平快”、研究人员“走穴”的现象日益严重。

    加强产学研合作,必须是以公共研究机构提供高质量的科技成果为前提的合作。

    美国、日本以及欧洲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是在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研究型大学制度和公共科研制度的前提下再讨论如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即便如此,这些国家在加强产学研合作的同时,仍然会出台、跟进一系列的避免公共研究人员过度参与商业化活动的政策安排,这一点对于中国今天的科技体制改革非常重要。

    因此,完善国家创新体系,首先要完善公共科研结构的激励机制,保证大学和科研院所踏踏实实做研究,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科学和共性技术支撑。

    其次,在注重资金扶持、提高企业创新激励的同时,更要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服务,切实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企业成为创新主体不是要将创新资源向各个行业的一两家企业集中,在主导技术不明确的前沿技术和战略性新兴技术领域,这种“一两家”企业思维尤其危险。

    集中资源办大事是后发国家技术赶超的普遍做法,是社会主义经济技术发展的优势,但集中资源不能违背科技自身发展的规律。

    前沿技术和新兴技术创新最大的特点是,技术路线是不确定性的,能否成功是不确定的。发展前沿技术和新兴技术,当然要依靠大企业,但同时要注意依赖不同技术路线的、不同规模层次的企业间的竞争和多样化的探索。

    此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并不等于科技扶持资金一给了之。

    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的动力,除了增加资金方面的扶持,更要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完善市场竞争秩序,让企业形成内在的、持续的创新动力和压力。

    政府的科技资金可以更多地应用于科技基础设施和促进企业合作创新等市场不能完全解决的领域。

    例如,加快国家高效能运算中心,在加快高效能运算前沿技术突破的同时,重点加强针对中国企业现实需求的高效能运算公共服务;加快工程数据库的建设,为发展精细制造提供数据支撑。

    最后,要在加强研发能力的同时,加强产业部署,形成研发、工程化、商业化良性互动的局面。

    完整的创新过程不仅包含新技术的突破,还包含新技术的工程化(将技术转化为产品)和商业化(将产品转化为商品)等创新环节。

    过去我国的科技政策更多关注研发过程本身,对于技术应用、推广和市场基础设施完善的关注不够或实施不力。

    未来我国的科技政策调整应当借鉴美日欧等国家和地区促进新兴技术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经验,在政策目标上,不仅针对企业的“R&D(研究和开发)”环节配置资源、提供支持,而且要针对新能源产业发展所涉及的“RDD&D(研究、开发、示范部署)”的整个创新过程提供资源支持和服务支撑,即在提高研发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通过实效性的示范工程建设缩短新兴技术和设备的小试、中试周期,通过加快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部署,降低新兴技术的产业化成本和风险,抢占新兴技术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先机。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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