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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理解的茅台和茅台的不理解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李妍|北京报道 《 中国经济周刊 》(

    2009年8月28日,茅台为澳门回归十周年出品的酒,价值8888元人民币。    本刊记者  肖翊I摄 

    茅台给人的“国酒错觉”很大程度上与新中国外交有关。

    新中国成立初期,茅台便经常出现在各大外交宴会上。开国大典、抗美援朝、日内瓦国际会议、撒切尔访华、金日成之交……茅台的氤氲酒香与“国”字紧密相依。

    直到2010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下称“《‘国’字标准》”),大家才意识到,原来,“国酒茅台”只是一句广告宣传语,而非合法注册商标。

    今年7月20日这天,茅台终于等到了“正名”的一刻。

    “国酒茅台”九死一生

    茅台曾试图“转正”。

    2001—2010年,茅台先后9次提出“国酒茅台”商标申请。不料,十年未果,个中缘由,茅台及国家工商总局都没有任何表态。

    据业内人士分析,根据《“国”字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将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时至今年,十年悬案峰回路转。

    7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上贴出例行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初步审定已通过,申请人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在三个月公告期内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无效”,茅台将“转正”为名正言顺的“国酒茅台”。

    茅台“九死一生”合法合规吗?“难道被异议人享有特权?”汾酒集团在其提交的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直呼。

    “我不理解,我真的不太理解。”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连用两个“不理解”来表达对此事的态度,

    “为什么之前的申请都被驳回,现在又公示了?”汾酒集团文化中心主任柳静安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质疑道,“最重要的是按法律办事,看它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

    “茅台绝不是一个普通的白酒企业,它是一个极具政治性的行业特例。”白酒营销专家陈默在评价白酒企业时,总再三强调“除茅台之外”的行业共性。

    有传闻说,茅台确实驻扎着一个武警中队,因为里面有很多年份酒价值连城,非常稀有,属于重要国家财产,需要保护。在茅台酒厂工作了20余年的前高级酿酒师王宏(化名)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证实,“很多老年份酒都是贴着封条的,酒厂内部人员也只有极少数几个能进去看看。”

    王宏骄傲地介绍说,“茅台与国家领导人、各国元首的照片贴满了文化厅几面墙,除了茅台,谁配称国酒?”

    茅台“关系论”

    在“关系论”的影响下,质疑矛头直指茅台“破冰”前的一次接待考察。

    根据贵州省遵义市政府官网公布的信息,去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商标局局长许瑞表、工商总局商评委主任何训班等组成的调研组曾赴茅台集团,就“国酒茅台”商标注册事宜进行考察。

    “茅台之前的多次申请都被驳回了,然后就通过邀请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等领导到茅台去,做了很多工作。因为是做了工作的,所以就不能说这事完全没有通过的可能性。”白酒营销专家肖竹青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强调“做工作”的重要性。

    “这是‘阴谋论’,毫无根据。”王宏认为,调研组到访茅台是正常活动,“很光明正大,绝不意味着暗箱操作。”

    “‘国酒茅台’通过审核是有法律依据可循的。”北京水平律师事务所的刘瑞涛律师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我还是看好的。”

    按照《商标法》规定,含有“国家”字样或优良品质、动植物名称和地区名称的商标是不予注册的。“但也有例外,就是商标使用已经产生显著性特征的,商标主管部门就会特例放行。”刘瑞涛介绍说,例如,中华牙膏、两面针、龙井茶等,分别含有“国家”、植物成分名称和地区名称,但“都特例特办”了。

    在白酒行业中,茅台“国”字号也并非首开先河,早在2009年5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注册“国窖1573”商标,并于2010年9月7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核通过。由此可见,“含‘国’字的商标是完全可以申请注册的。”刘瑞涛认为。

    “这是偷换概念。”肖竹青反驳说,“‘国窖’与质量无关,也不是商品种类,只代表窖池历史悠远。‘国酒’是商品种类,是为国家信用背书,代表一种荣誉,不可相提并论。”

    贵州副省长的“不理解”

    在这个全国GDP排名第26位的欠发达省份,茅台被誉为“贵州灵魂”。

    自申请“国酒”商标以来,茅台遭遇了业内同行、行业专家和各路媒体的大围攻,质疑和反对声异常激烈,使得贵州省副省长蒙启良也忍不住动情呼吁:“大家可怜可怜吧,贵州好不容易有一个企业能赚钱。”

    在蒙启良看来,茅台遭遇的“国酒争议”让他“非常不理解”。“产品商标申请是企业和商标主管部门的事,为什么会引起那么大的波动?中国需要一些民族品牌,为什么社会不能多给以支持?”

    没想到,政府官员参与行业争论再次引起非议。“申请商标是企业行为,引起争议是行业行为,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今天,政府官员不应参与此事,这对其他企业而言不公平。”陈默分析说,“这也让茅台更被动,其政治性被再度强化,容易激发业内不满。”

    甚至有企业抗议称,贵州地方保护主义过重,茅台与各级政府关系密切,申请“国酒”商标背后有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有违行业公平竞争。

    “四川也可以出一个副省长表态嘛!”肖竹青笑谈。四川拥有五粮液、泸州老窖、水井坊等著名白酒品牌,是无可争议的酿酒重地,这几家与茅台同列高端白酒第一梯队的竞争对手也是反对派的主力。

    面对非议,蒙启良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坦然表示,“我只是说了一些实话而已,我没有任何压力,我很从容。”他解释说,“我的‘四个不理解’是个人观点,并非代表地方政府作表态。”

    “我们是国有企业,地方政府支持我们是正常的。”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中层干部徐忠华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茅台在贵州省是支柱产业,我们能发展到今天,政府是很支持我们的,我们的税收在贵州省也是大户了,我们公司这几年社会责任也尽了不少。”

    2011年,茅台销售额达到240多亿元,利税180多亿元,上缴税费94亿元,占贵州财政收入的7%以上。“在贵州的财政收入中,茅台贡献巨大,而且我们承担着高税负,这是茅台必须面对的地方特色。”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曾公开表示,“茅台集团作为穷地方的‘金娃娃’,似乎理所当然地背负了一些扶危济困的‘道义’和‘责任’。”

    “四川政府对地方企业的支持也是不小的,它们的纳税比我们还要宽松。”徐忠华指出。

    早在2000年,茅台曾进军啤酒业和葡萄酒业,引起争议一片。“其实主要是因为收购了遵义啤酒厂,这也是为地方政府减压,茅台的控股绝不仅仅是企业决策。”王宏透露说。

    2003年,茅台斥资1000万美元介入高新技术产业,被调侃为“最无厘头的跨界投资”。事后,时任茅台集团总经理的乔洪曾透露,“茅台介入微硬盘项目是在政府为解决产业资金困难的情况下,牵头完成的一次投资。”2004年8月,政府方面为避免同行竞争,出面协调,茅台陷入尴尬。2005年,茅台决定退出微硬盘项目。

    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季克良曾透露,2011年,贵州省委省政府曾特地两次到仁怀参与制定茅台发展规划,并提出“2015年茅台总产量达到10万吨、‘十二五’末茅台集团整体销售额达到500亿元”的任务要求。

    “地方政府参与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这是极其罕见的,可以说,茅台与贵州省政府的利益已经高度一致,甚至在发展方向上已经合为一体。”陈默评价说。

    图  面对“政府官员能否参与行业争论”的质疑,贵州省副省长蒙启良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的‘四个不理解’是个人观点。我只是说了一些实话而已,我没有任何压力,我很从容。”

    蒙启良的“四个不理解”:

    一、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是企业和商标主管部门行为,网上对于此事件关注度过高。

    二、国字号商标早有先例,国窖1573同属于酒类品牌,但却唯有茅台申请商标引起如此大的波动,有点难以理解。

    三、贵州茅台价格较高,但从另一方面考虑,奔驰等品牌市场价格也很高。对于消费者而言,茅台酒有其特点,不上头,喝了不影响工作,因此很多人追捧茅台,价格自然就贵。指责茅台酒价格过高感到不理解。

    四、贵州属于老少边穷地区,只有茅台等少数企业盈利能力较强,无论是贵州,还是中国,都需要一些民族品牌,为什么社会不能多给以支持?

    “国酒茅台”

    申请的是普通商标

    商标按享誉程度分类可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茅台此次申请的“国酒茅台”属于普通商标,所涉商品包括: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果酒(含酒精)、酒(饮料)、含酒精液体、料酒、食用酒精、威士忌酒、苦味酒、开胃酒、葡萄酒、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

    一旦经国家核准注册便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属于所有人独占,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也可有偿转让。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可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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