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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失败,重组方获利退出,投资者不同意。怎么办?

*ST丹化重组漩涡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李勇︱北京报道 《 中国经济周刊 》(

    一个现在只有11个人的上市公司,背后牵动了6万股民的心。

    因连续几年业绩亏损的*ST丹化(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000498.SZ)从2008年停牌至今,其间数次引进重组方,但大多因本身债务问题,未能如愿。在退市新政下,如果今年*ST丹化不能够成功进行重组,将有退市之虞。

    今年2月28日,*ST丹化发布了与山东高速集团旗下路桥集团的重组意向,并在6月7日正式公告了*ST丹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下称《草案》)。*ST丹化方面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收购山东路桥集团的资产。

    上述重组方案甫一公布,就引起了部分投资者的反弹。3月份至今,网络上出现了大量股民对此方案的举报信,直指*ST丹化的大股东——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同昌”)在重组过程中的获利行为以及重组方案损害小股东利益等。

    《中国经济周刊》就此多次与永同昌联系采访,但截至发稿时,未能获得回应。

    有市场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永同昌的操作如果符合相关程序,即使获利,也不好多加评论。不过,这给以后的公司重组提供了一个借鉴,即如果重组方以便利的条件进入,一旦重组失败是否要向上市公司返还获利,这需要事前的合同约定。

    重组,再重组

    根据*ST丹化的公告,2001年至2003年,因为化纤行业经营不景气,*ST丹化经营陷入困境,2001年和2002年连续两年亏损。之后,辽宁省丹东市政府引入升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升汇集团”),将*ST丹化前股东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丹化集团”)90%的国有股权转让至升汇集团。

    但升汇集团入驻后并未改善*ST丹化的经营局面,反而产生了大量的大股东经营占款现象。2006年,丹东国资经营公司通过法院查封并获得了升汇集团持有的90%国有股权,但此时,*ST丹化的财务状况已经不容乐观。

    在当年的年报中,*ST丹化应收大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各款项合计约8.2亿元,*ST丹东已就此计提了2.75亿元的坏账准备,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意见。

    一位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告诉记者,对于这样一家股本不大的公司,竟然因为大股东占款而计提2.75亿元的坏账准备很罕见,说明公司的内部控制比较混乱。

    *ST丹化在2006年年报中坦承,“公司大股东丹化集团因到期贷款、财务费用、职工内债、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工资、保险费用及取暖费等支出,债务负担十分沉重,丹化集团正常运行仅靠自身收入远远不足,绝大部分支出仍由本公司承担。”

    随后的三年间,丹东市政府一直在寻找重组方以期能让*ST丹化脱离困境,并先后接触抚顺罕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鸿霖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河南海洋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但均因*ST丹化存在巨额债务而搁浅。

    2009年,*ST丹化因为面临多起诉讼,进行破产重整。之后大股东丹化集团以拍卖股份的方式引入永同昌。

    永同昌进入后,拟以房地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但时值国家对房地产进行调控。在永同昌取得重组地位之后的4个月,即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自此,中国证监会实际暂停了房地产企业重组借壳的申请与审核。

    至此永同昌对*ST丹化的重组亦宣告失败。

    永同昌轻松获利2.4亿元?

    从2009年接手*ST丹化,到今年与山东路桥集团接触进而退出,永同昌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

    永同昌的退出,*ST丹化及永同昌方面专门发布的说明公告表示,是因为宏观调控导致重组失败,是为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以规避退市风险。

    但市场上对于永同昌的质疑恰在于其“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2009年*ST丹化进行破产重整,为了偿还巨额债务,*ST丹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新增股份5070万股,再加上丹化集团让渡持有的*ST丹化股份40%(5768.6578万股),总计1.084亿股进行拍卖,拍卖价格为3.64元/股。

    此外,丹化集团持有的*ST丹化股份60%即8652.9867万股以1730.60万元转让给永同昌集团,永同昌集团成为*ST丹化第一大股东,并取得重组地位。

    以此计算,永同昌获得*ST丹化大股东地位付出的代价为0.2元/股。

    丹化集团转让股权至永同昌时的《拍卖特别说明告知书》显示,永同昌取得大股东地位的意向与承诺主要核心有二:一是力推*ST丹化的重组,永同昌将优质资产注入*ST丹化;二是承诺在*ST丹化实施重组之前彻底解决*ST丹化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

    当年,东北证券对此次永同昌的收购作出了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为什么永同昌能够以如此低廉的价格拿到控股股东的股权?东北证券当时的项目经办人刘永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如果公告没有对此进行解释,我并不方便对你们透露。”

    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永同昌之所以能够以如此低廉的价格取得股权,肯定与当时的承诺有关,否则0.2元/股的转让价格肯定不会获得通过。

    现在,根据*ST丹化与山东路桥集团的重组《草案》,涉及资产交易的有两部分,其一是*ST丹化非公开发行6.7944亿股(每股价格3元)来收购路桥集团的资产。其二是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永同昌持有的*ST丹化的8652.9867万股股份。而且这两部分在此次重组中不可分割。 

    根据《草案》,永同昌转让的股份价格有两种确定方式,其中一种为3元/股,另一种是根据复盘之后的价格进行测算。

    如果以3元/股计算,永同昌通过“一买一卖”行为,账面获利超过2.4亿元。

    投资者质疑的焦点在于,永同昌并未给*ST丹化带来实质改变,却轻松获利,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另一个核心则在于永同昌承诺的解决*ST丹化大股东占款问题。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4月25日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期末,关联股东的占款额为0。其中的大部分偿还金额并未明示是如何偿还的,只解释为“其他偿还累计发生额均为资产整体处置时减少”。

    “这样的解释,对于巨额占款来说,显得含糊不清。我也不知道这里面是怎么处理的。”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说。

    永同昌的工作人员表示,董事长出差在外,自己对相关问题并不清楚。

    为什么路桥集团的重组要与购买永同昌股权捆绑?其价格如何确定?*ST丹化股东占款问题如何理清?随后记者联系了重组《草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山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杨黎鸣表示,作为相关方,不便发表意见。

    山东高速集团方面则回复称,山东高速投资之所要捆绑进行收购永同昌股权,是为了重组之后确保山东高速集团对*ST丹化的控股地位,解决*ST丹化的发展问题,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重组完成之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为路桥工程施工和养护施工,与永同昌的主营业务差别较大。

    新投资方被质疑

    此外,以3.64元/股受让上述1.084亿股的4家法人机构[闽兴恒昌(北京)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兴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润控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汇龙兴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7个自然人的身份,也受到了部分投资者的质疑,认为他们和*ST丹化、永同昌存在关联关系。

    *ST丹化则专门出具说明,表示接受转让股份的11位投资者与*ST丹化、永同昌之间无关联关系,也非一致行动人。

    但记者注意到,永同昌2009年12月25日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北京兴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与永同昌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此外,7月16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来到北京汇龙兴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建华南路19号某写字楼5层,但并未发现该公司的办公地点。一位物业人员告诉记者,他在此工作的4年时间,就没发现有这家公司。

    但记者在该写字楼5层意外发现,北京天润控展投资有限公司在此办公。该公司员工表示法人代表胡建军不在,无法接受记者的采访。

    对于《中国经济周刊》提出的“是否对永同昌和相关受让股权方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进行核查”的问题,刘永表示“不清楚这个事情”。

    山东高速集团方面则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上述11家投资者是根据丹东中院裁定后经拍卖获得相应股份,并未参与本次交易(指重组)的决策过程。同时,山东高速集团自决定重组上市公司至今尚未接触过任何上述投资者,“上述投资如何处置其持有的股份纯属其个人投资行为,与本集团无关。”

*ST丹化重组漩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