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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并非国企“专利”

《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 《 中国经济周刊 》(

    阿里巴巴集团近日以公开信形式,首次披露旗下淘宝体系中因不正当行为而被永久关店并进入司法程序的网商名单。在此之前,该集团还曾通过专门设立廉政部门、全面推行内部轮岗,以及停止大规模员工招聘等方式,试图对冲因高速扩张而带来的腐败抬头。

    阿里巴巴全力应对的内控风险,揭示出一个事实:腐败并不只是国企的“专利”。事实上,伴随我国民营企业资产存量越来越大、雇工人数越来越多、业务范围越来越广、管理链条越来越长,曾经蛰伏的委托—代理问题不可避免地同样被摆放到了民企面前。甚至有可能,因为此前民企的确比国企较少受到腐败困扰,反而使得其普遍疏于内部治理,对未来带来更大的发展隐患。

    来自某直辖市检察院的数字可以为上述被低估的风险作一个注脚:2010—2011年期间,该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企职务犯罪案件288件422人,其中职务侵占案涉案284人,占总人数一半以上,挪用资金案涉案人数则比国企同类涉案人数多出近三成。

    财经作家吴晓波对于职业犯罪曾有一个“有趣”的描述,即,“在过去三十年里,我们没有看到过一位因为行贿而被抓起来的国营企业当家人,我们也没有看到过一位因为受贿而被抓起来的民营企业当家人”。不过现在无论是就阿里巴巴的个案,或是检察机关的概述来看,民营企业除股东之外的其他“当家人”并不见得只会被迫充当公权掌握者的行贿人。只要手握寻租机会,民企所有者的代理人同样也可能像国资代理人那样以权谋私。

    近来导致民企委托—代理问题骤然凸显的核心变量是企业规模。也就是说,此前民企并不高明的内部治理只有在企业规模较小的情况下,才能依靠内部成员间的亲族信任运转无碍,而一旦企业规模超越亲族纽带延伸的极限,民营企业就必须引入支薪经理逐渐承接开拓性职业管理协调工作。

    然而除了国企特有的产权虚置,民企与国企在制度、文化、伦理等方面遭受的国情制约并无二致。据“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抽样调查显示,1997年时,高达61.5%的被调查企业主认为难以找到可信赖的管理者,而及至2002年时,尽管民营企业组织形式与治理结构已大幅趋近于现代公司,但是仍持这一观点的被调查企业主占比不降反升至67.1%。

    因为信任成本如此之高,国内民企只能以推迟“管理革命”为对策。有调查显示,目前中国表面实现了现代化改造的民营企业不仅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即使在管理层面,上市民企中高达84.4%的企业由企业主亲任总裁,另有54.2%的高管职位由企业主亲属所担任。

    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过渡性安排显然担不起民企背负的发展重任,因此为今之计,包括但不止于民企所有者、从业者,都应该好好想一想:在此无信可凭的脆弱基础上,除了亲缘,我们究竟还能靠什么去净化商业环境、防止腐败高发?

腐败并非国企“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