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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识”并非“中国发展模式”

王元龙 《 中国经济周刊 》(

    编者按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特别是中国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的良好表现,都使得中国的发展模式成为国内外高度关注的一个焦点。究竟什么是中国发展模式?中国发展模式的目标和内涵是什么?美国人所说的“北京共识”是否就是中国发展模式?

    经济模式的“华盛顿时代”

    1989年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邀请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美洲开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的研究人员以及拉美国家代表在华盛顿召开研讨会,曾担任世界银行经济学家的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约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提出了已与上述各机构达成共识的政策措施,试图为拉美国家经济改革提供方案和对策,这些政策措施后被称之为“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

    “华盛顿共识”主要包括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纪律;把政府支出的重点转向经济回报高和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领域,如基本医疗保健、基础教育和基础设施;改革税收,降低边际税率和扩大税基。货币政策:利率自由化;采用竞争性的汇率制度。贸易和资金政策:贸易自由化;资本准入、特别是外国直接投资进入自由化。宏观产业政策:私有化;放松政府管制,消除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障碍;保护产权。

    这些政策措施成为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美国财政部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在指导拉美、东欧、东南亚等国处理金融危机及经济改革时,向各国政府推荐甚至强迫推行的一整套经济政策。“华盛顿共识”的核心思想突出表现为,尽力减少政府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取消对外资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以及国有企业私有化、取消政府对企业的管制等,让市场在经济生活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所有遵从“华盛顿共识”所提出的一系列经济发展建议的国家都遭受了严重打击,例如东南亚金融危机,也包括东欧的国家。这些国家危机连连、问题堆积如山:腐败与私有化纠缠在一起,任垄断力量发展的自然垄断部门价格居高不下。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美国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前主席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对“华盛顿共识”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提出了“后华盛顿共识”(Post Washington Consensus)。

    “后华盛顿共识”提出了新的发展观,即“发展的目标不是,并且不应是纯粹的GDP增加,而是生活水准的可持续提高以及民主、公平的发展”。正是基于此,斯蒂格利茨认为,第一,仅仅局限在“华盛顿共识”的框架内是不会出现成功的发展战略的,需要以重要的和实质性的方式吸纳发展中国家参与发展战略的制定和讨论;第二,“一刀切”的政策注定要失败,在一个国家有效的政策用到另外一个国家未必管用;第三,经济科学尚未能提供足够的理论依据和经验证据,以就特定领域的政策达成广泛共识,如果有一种共识正在浮现,那就是——各个国家可以自己试验,自己判断,去探索最适合自己的发展战略,尽管很难形成“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战略,但仍有一些原则和工具可应用于各国。

    谁的“北京共识”?

    “北京共识”(Beijing Consens-us)——所谓的国家主导增长的模式,是美国高盛公司高级顾问乔舒亚·库珀·雷默(Joshua Cooper Ramo)于2004年5月在其发表的题为《北京共识》一文创造出来的词汇。

    雷默把“北京共识”定义为:坚决进行革新和试验(如中国经济特区);积极维护国家边境和利益(如台湾问题):不断精心积累具有不对称力量的工具(如4000亿美元外汇储备)。其目标是:在保持独立的同时实现增长。创新和试验是其灵魂,中国的新理念正在对中国以外的世界产生巨大影响。既务实,又理想,解决问题灵活应对,因事而异,不强求划一是其准则。它不仅关注经济发展,也同样注重社会变化,通过发展经济与完善管理改善社会。

    雷默简要地概括了“北京共识”的精髓:“中国的新发展方针是由取得平等、和平的高质量增长的愿望推动的。严格地讲,它推翻了私有化和自由贸易这样的传统思想。它有足够的灵活性,它几乎不能成为一种理论。它不相信对每一个问题都采取统一的解决办法。它的定义是锐意创新和试验,积极地捍卫国家边界和利益,越来越深思熟虑地积累不对称投放力量的手段。它既讲求实际,又是意识形态,它反映了几乎不区别理论与实践的中国古代哲学观。”

    但实事求是地来看,现有的形形色色的所谓“共识”并非是真正的共识。斯蒂格利茨曾尖锐地指出,如果说当前关于促进世界上穷国的发展还有什么共识的话,那就是共识根本不存在。“华盛顿共识”曾在全球范围内广泛施行,但遵从其的国家大多以失败而告终。斯蒂格利茨提出的“后华盛顿共识”就是对“华盛顿共识”谬误的全面、彻底的清算。尽管“华盛顿共识”、“后华盛顿共识”与中国发展模式并没有直接的联系,然而通过对“华盛顿共识”的反思、对“后华盛顿共识”的借鉴,无疑都对中国探索和选择自己的发展模式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教训。

    “北京共识”是一位外国人送给中国人的头衔,并希望将其复制送给更多的发展中国家。但是,“北京共识”并不等于中国发展模式,因为它没有也不可能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中国发展模式的本质特征。至于说“北京共识”将取代“华盛顿共识”,则既不是中国的初衷,更不是中国追求的目标。中国历来认为各国的发展应从各国的实际出发,走自己的道路,这就是各国自己的发展模式。任何国家的发展都需要学习和借鉴别国的经验,但都必须根据本国实际,走适合自己国情的道路。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实现中国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国发展模式的最终目标。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0年年会上对中国发展模式的目标进行了高度的概括:“我们坚持科学发展,就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形势,用科学的理念、开放的战略、统筹的方法、共赢的途径去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这里明确提出中国发展模式的目标就是实现“三生”,即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据此,中国发展模式的战略举措就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形势,用科学的理念、开放的战略、统筹的方法、共赢的途径去实现中国发展模式关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战略措施来实现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其中可持续发展又包括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共同发展、平衡发展、全面发展。

    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绿色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政府、企业的共同责任。要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和环保意识,使坚持绿色发展、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方式,呵护人类共有的地球家园,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高度重视科技,支撑实现创新发展。在利用高新技术降低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方面,中国同世界先进水平差距很大,但潜力也很大。加快开发低碳技术,推广高效节能技术,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为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在国际领域内,中国应要求发达国家为技术转让提供便利,在保护知识产权前提下,实现技术共享。

    坚持扩大开放,不断实现和谐发展。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国。要坚持和扩大市场开放,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维护公正自由开放的全球贸易和投资体系。同时,中国应充分利用好各种区域和次区域对话与合作机制,特别是利用好亚洲的各种对话与合作机制,促进中国与亚洲、与世界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继续加强合作,持续实现共同发展。坚持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是世界各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等严峻挑战面前,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自应对和独善其身。应该继续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大力推动国际新兴产业合作,尤其是加强节能减排、环保、新能源等领域合作,携手推进中国与亚洲经济、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着力消除贫困,逐步实现平衡发展。中国呼吁进一步完善促进平衡发展的国际机制,增加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规模,加强南南合作和南北合作,推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确保可持续发展成果真正惠及贫困地区国家和人民。从中国国内来看,消除贫困实现平衡发展依然任务艰巨。促进就业、消除贫困依然是中国面临的首要问题,重视农村就业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是就业政策中关键一环,从根本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前提。

    大力培养人才,推动实现全面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改善人民生存环境和生活水平,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创新人才的成批涌现。要创造人尽其才、各尽所能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教育培养,使中国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同人的全面发展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作者系天大研究院资深研究员)

“北京共识”并非“中国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