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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周刊 》(

    8月24日,本刊2009年第33期出版。其中《碳排放税或将率先开征》、《中国外汇投资的下一个目标是什么?》、《银行卡安全吗?》、《申遗后为何旅游收入会下降?》等多篇文章引起读者和媒体的强烈关注,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众多网站进行了重点转载。众多读者向本刊发来或在网上发布对相关报道的感受、体会和评论,特此选登。

    读者来信请发至:zgjjzk@vip.sina.com

    《碳排放税或将率先开征》

    建设“两型社会”不能没有环境税 

    我国建立专门的环境税税种,是在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它既是国际大势所趋,又是从我国国情出发的,对我国建设“两型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当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保增长”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和生态形势也日见严峻,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海洋污染和矿山环境问题更加突出。而在环境治理上,我们依然处在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处罚过轻、税费关系混淆不清,专门针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课税的环境税缺位的境地,这与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是不相适应的,因而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专门的环境税税种。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建立专门的环境税税种一直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官方的表态常常是要等“时机成熟”方能推出。眼下处于我国经济遭遇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增长速度放缓的艰难时刻,如果推出专门的环境税税种,就会加重某些企业的税收负担,这显然又是“不合时宜”的了,即使相关部门将对企业征收环境税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恐怕也只是“研究”而已,就如资源税改革一样在金融危机下继续“难产”。 

    其实,无论是在经济增速较快还是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开征环境税都难免会对企业乃至于经济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是在开征环境税的问题上,我们更应从有利于国计民生、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大局着眼,而不能因眼前和局部利益而裹足不前。    

    黄栀梓

    《申遗后为何旅游收入会下降?》

    申遗“大手笔”与赚钱“紧箍咒”

    山西五台山申遗成功一年多,旅游收入不升反降,2008年旅游进账14亿,比2006年减少2亿元。贵州荔波和云南石林、重庆武隆捆绑成功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后,名不见经传的小县荔波为此背上2亿多元高额债务,未来10年还须投入6.3亿用于遗产地保护。

    这种“亏损”结局,大概是申遗者始料未及的。申遗“大手笔”并非虚言。五台山为了申遗,直接投入资金以及大拆大搬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少于20亿。而对每年财政收入仅有2.86亿元的小县荔波来说,为申遗投入四五亿,无疑是“大放血”。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200个申遗项目,其中100个进入预备申遗清单,按照联合国一个国家一年只准申报一个项目的规定,还要含辛茹苦奋斗百年以上。

    申遗到底值不值?如果真心为保护遗产申遗,根据财力适当花钱,当然值得;如果为了利用世遗招牌赚大钱或捞取“文化政绩”而不惜血本申遗,最后搞得债台高筑、劳民伤财,显然不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世界遗产名录,目的就是为保护濒危遗产,旅游只是附带功能。为此,联合国对世遗赚钱早有“紧箍咒”,规定遗产地禁止商业化,不准搞过度旅游开发,否则黄牌警告,直至取消世遗称号。

    然而功利性申遗冲动仍然炙手可热,如实际最大接待能力只有每天3000人次的荔波县,正在计划用旅游收入弥补财政“窟窿”,2009年将每天接待6500多人次。这不能不令人担心。

    可见,我们必须处理好申遗与旅游的关系,“世遗”不是提款机,功利性申遗必须摒弃,过度开发遗产地旅游业,无异于饮鸩止渴。 

    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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