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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 中国经济周刊 》(

    12月8日,本刊2008年第47期出版。其中《六省市农地流转现状调查》、《“楼市抄底团”进京 楼市是否开始回暖》、《南水北调河南段5年要移民20万》、《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会否在华裁员降薪》等多篇文章引起读者和媒体的强烈关注,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众多网站进行了重点转载。众多读者向本刊发来或在网上发布对相关报道的感受、体会和评论,特在此选登。 

    读者来信请发至:zgjjzk@vip.sina.com 

    

    土地流转要把握“度” 

    我是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最近“土地流转”成了热门词汇,我也想谈谈我们这的土地流转模式。一方面,我们把劳务输出作为工作中的重要突破口,借助紧邻苏浙沪的良好区位优势,根据市场对劳动力供求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积极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渠道;另一方面,从2008年开始,对经营大户当年从本区农民手中流转新增耕地面积200亩以上,且流转手续规范完备的,按流转面积每亩奖励50元,以鼓励土地向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集中,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工作中,我逐渐悟出了一个道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把握 “适度”两个字,否则适得其反。一是要把握“温度”。十七届三中全会结束后,农村土地流转成了焦点、热点,专家、学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农村土地流转话题在媒体上炒得沸沸扬扬,可谓“温度”之高。但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握“温度”,不能跟风、过热或不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行政手段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会遇到很多莫测的凶险,政府决策部门出台政策时要巧妙地避开礁石和暗流。比如要制定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拓宽劳力分流渠道,使失地农民不至于有冻饿之忧,使愿意干活的人能按劳取酬。二是“适度规模经营”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要把握规模的“适度”。首先要与生产单位的生产能力相适应。在一定的条件下,生产单位的生产能力大小不一,其经营土地规模的大小也不能相同。生产能力大的,经营土地规模可以大一些;生产能力小的,经营土地规模要小一些。一个只能经营10亩生产能力的单位,这10亩土地对它来说,就是“适度规模经营”。如果让它经营12亩,那2亩就有可能粗放经营,甚至抛荒,浪费了土地资源,违背了中央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初衷。 

    安徽 汪恭礼 

    

    冷眼看待“出书热” 

    现在经济不景气,在书店、书市看免费书的人多,真正买书的人也少,奇怪的是,“出书热”并没有降温。有一天,一个搞出版的朋友对我说,以长篇小说为例,我国目前每年出版1200部以上,其中仅一半能进入市场流通,另一半因无人阅读,出厂不久就被打成纸桨。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有很多书出版并不是为了给读者看的。 

    业内有句话,“有人出书赚钱,有人掏钱出书”。这话在我看来其实只说对了一半。 

    先说“有人出书赚钱”,像郭敬明,今年的版税收入在1200万,但一般作者通过市场渠道出本书,能印个1万册,就已经相当不错了,按平均8%的版税算,稿费也少得可怜。路遥曾说写小说就像卖血一样,如果写书如此辛苦,还不如干点别的营生。 

    “有人掏钱出书”,这话表面看,有点嘲笑和同情的味道。其实,“掏钱出书”的成份比较复杂。一类人无钱无权,但能拉得下脸,或者说人脉不错,也就是不管求爷爷告奶奶,他的书都能出版。还有一类自费出书者,当然是有钱有权者。在他们眼中,买书号的钱不过是几餐饭钱。这类自费书,销售起来又有几个档次:利用手中权力强行摊派,弄得被摊派者怨声载道,或者敢怒不敢言,这是最低层次的;高层次的是,出书者还没发话,上门讨书者络绎不绝,求官办事者,更是主动大量包销,当然,买单者仍是“公款”;最高层次的是,利用权力资源打入正规发行渠道,买单者是谁,已经不重要了,出书者要的是让别人有这样一种感觉:他不但是领导干部,而且还是文人雅士啊! 

    湖北 陈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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