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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 中国经济周刊 》(

    10月20日,本刊2008年第40期出版。其中《增加农民收入 开启10亿县域人口的内需潜力》、《“风电”疾速扩张 国家目标提前两年完成》、《中国外汇投资会因金融危机而改变吗?》、《制造业利润止跌待来年?》等多篇文章引起读者和媒体的强烈关注,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众多网站进行了重点转载。众多读者向本刊发来对相关报道的感受、体会和评论,在此特选登两篇。读者来信请发至:zgjjzk@vip.sina.com。 

    

    还需加大农业“反哺” 

    从2006年起,我国取消了存在几千年的农业税制度,农民告别了历朝历代都要交“皇粮国税”的历史。但有一份最新的税收研究成果表明:我国狭义的农业税负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包括土地“暗税”、杂项负担、间接税负担在内的广义农业税赋仍然不轻。 

    在欧美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不仅实现了农业“零税率”,而且对农业还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高额补贴”,很多国家都是采取“年终结算返还”的方式,将农民每个年度购买生产资料所交的间接税全额返还给农民,除此之外再对农业给予“高额补贴”。 

    记得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曾在一次讲话中说:中国也应吸收和借鉴市场经济先进国家的经验,第一步先将农民购买生产资料间接承担的税收返还给农民,实现农业‘零税率’,然后再逐步争取补贴。在如今全球经济不景气、国内经济发展由扩大出口向拉动内需转变的大背景下,给予农业真正意义上的“高额补贴”,提高9亿农民的消费能力,想必意义颇丰。 

    湖北 黄栀梓 

    

    “救市不救价” 

    在政府是否需要救楼市的争议此起彼伏之际,财政部10月22日公布的一系列楼市新政,被坊间认为是中央全面救楼市的方案。当天中午,笔者在收看某电视台对这一新闻的报道时,特别注意到主持人使用了“救市不救价”来概括这一方案的主旨。对此,我深有同感。 

    “市”与“价”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其实不难理解。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价格反映着价值,而价格又通过产品成本与市场供求两个方面来体现。但众所周知,在我们这个社会中,无论是产品成本,还是市场供求,都有很多“非市场”因素掺杂其间。因此,价格被这些因素所扭曲的现象,也就在所难免了。房地产市场,可以说是这种扭曲的典型。 

    我们理解,中央出台上述政策救楼市,根本出发点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但是我们更要搞清的是,救楼市的内涵,应该是从根本上拯救市场信心。而当前公众的市场信心缺失在哪?我以为最关键的,是市场参与者利益不平衡,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刚性成本难以撼动。在房地产市场,政府一方面要制定相关调控政策,一方面要靠土地出让金支撑财政。地价又是房价的主要成本之一,地价下不来,房价不可能降。而地价的垄断性,使房价的弹性空间被人为压小。 

    二是开发商具有“业态垄断”利益,在市场参与者中“一业独大”。如同打车只能打出租汽车公司的车一样,买房也只能买开发商的房。这种“特许”模式,把开发商惯出了许多市场经济本不该有的坏毛病。身子倚着政府,一手牵着银行,一手“绑架”着消费者,1万元的成本就可以承接10万元的项目,赚了钱是自己的,倒闭了坑别人,成了一批“离不开,惹不起”的市场角色。 

    三是消费者权益保障在房地产领域很难兑现,消费者弱势难改。成本迷雾,升值预期,消费者永远得不到真实信息。 

    只有在调整市场参与者利益不平衡上取得成效,才能从根本上拯救市场信心,也才能真正称得上救市。在这样的认识基点上,各级政府有必要扪心自问:土地出让金有没有必要下调一些,以降低商品房成本?对开发商的定价有没有必要适当加以限制,压缩其暴利空间,以利房价下降?毕竟,只有房价下来了,市场透明了,消费者的信心才能真正提高,市场才能真正得救。那些试图不损既定成本,保住高房价,只想用减少税费来刺激消费,充其量只能是“救价”,消费者不会买账。 

    北京 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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