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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亚太区合伙人张晓冬:
中国企业走出去,行为和意识需一同跨国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宋雪莲
     ( 2007-07-30 第29期 ) 【字号 】【打印】【关闭

   1997年从国外移居香港的张晓冬,亲眼见证了香港回归以及香港专业服务业在回归后经历的各种变化。在他看来,那些很快适应了回归过程的人,已经在大陆专业服务领域得到了更多的回报。

   作为一直致力于为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专业服务的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亚太区合伙人,张晓冬感觉到,中国大陆将来最有发展前景的律师,应该是那些熟悉国际经济,外语水平过硬,精通国内外法律的人。

   一直把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比做建筑设计师的张晓冬认为:“企业走出去的时候,公司的架构不设计好,公司越发展问题就会越大。尤其是法律架构。”而在国内,一条腿迈出去的企业很多,“行为跨国了,但是意识并没有跨国。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会随时让企业的成本增大。在海外投资热潮风起云涌的过程中,中国的企业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

   和香港一起回归

   出生于中国内地的张晓冬,上世纪90年代起开始在英国、瑞士、卢森堡、新加坡和美国纽约等地进行研究工作。他加入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后,专业服务主要集中在跨国投资、贸易和服务领域里的跨国公司战略和品牌规划、离岸业务、国际税务规划、财产规划及信托和私人基金等方面。1997年伴随着外商对中国内地投资的迅速增加,他的事业转移到香港。

   香港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人才优势,让知识密集型的法律、会计、银行、投资、广告和资讯等方面的服务日臻完善,加上不断承接的离岸外包服务,使香港成为了名符其实的世界一流的专业服务区。这些,无一不吸引着长期从事跨国公司战略规划、品牌战略规划、离岸业务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张晓冬的目光。

   但是,回归以后,香港却不幸经历了亚洲金融风暴,以至于香港社会对未来的希望降到了历史最低。“那个时候,香港人看到的是更多的悲观和无助。”张晓冬谈及当时港人给他的感受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们对回归大陆并没有很大的信心,而对于英国人是否能继续影响香港也持有很大的疑问,这也是为什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香港的中产阶级积极向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移民的原因。”

   即便是遭遇了金融危机,但是香港背靠大陆、面向世界的有利位置,仍然让张晓冬对自己的事业充满了信心。

   “后来,中央政府逐渐开放了内地到香港的旅游和服务,同时签署了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这一切都使得香港经济得到了迅速恢复。港人的信心也开始恢复,到现在,移民海外的港人几乎都回来了。”

   1997年后,香港律师在面对市场国际化的同时,其法律市场与内地法律市场的融合亦日趋加强,法律服务模式也从原来单一的属地法律服务模式转变成跨境两结合或跨国多结合的混合法律服务模式。

   据张晓冬介绍,从专业服务业来看,在回归之前,虽然香港业务的大部分客户来自于海外,但这些客户都在中国大陆进行投资或者贸易,与大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服务于这些客户的香港专业人士很多来自于英联邦国家,特别是一些大的项目,都是由老外来主持。这让从大陆走出去,更了解大陆文化及思维的张晓冬看到了无限的商机。

   来到香港之后,张晓冬每年都多次回大陆,去不同的城市了解当地专业服务业的发展。2000年开始,集团在大陆设立办事处,积极地整合大陆专业服务资源,更广泛的接触大陆律师、会计师、银行及相关政府部门,同时免费为全国各地律师事务所、银行、信托公司、律师协会和相关行业协会进行专业培训,与大学、研究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和交流。

   近十年来,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已经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作为中国内地的很多优秀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融资、贸易和服务提供了专业服务。

   “国内企业要以法律的精神对待商业交易”

   在帮助国内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张晓东发现“很多国内企业家在战略规划方面知识非常欠缺,他们缺乏一种国际经营的观点,很多人片面的认为只要在境外有了公司或者只要和境外的机构合作进行交易,便做成了一个跨国企业。但是,这样的跨国非常危险。”张晓冬告诉记者,“江、浙和沿海一带的一些企业和境外企业做贸易,对合作伙伴的信贷状况并不了解,前面几单回款及时,就麻痹大意大量放货,结果不是回不了款,就是被当地海关以种种原因扣货。”

   中国企业在国外投资、贸易和服务所面临的问题不但涉及日常管理,还涉及市场、汇率、文化差异、经营环境、工会组织、政策歧视和保护主义等众多因素,外国的投资环境、合作伙伴背景以及商业机会,跨国经营的风险以及防范措施,投资及财产安全问题,收益及税务规划等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够成功经营位于世界各地的企业,最重要的一点是跨国公司的经营者尊重专业人士的意见,跨国公司的跨国意识、品牌以及战略实施都是严格按照专业人士的规划而进行的,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失误的机会非常小,而国内企业虽然也有了跨国的想法,但是很少有人熟悉这种跨国意识,或者很少有人意识到跨国公司跟他们合作的战略意图。”张晓冬告诉记者,“比如说,达能和娃哈哈的合作目前出现了品牌的纠纷,虽然这是一个普通的关于品牌使用权的合同纠纷,但是反应了国内企业对跨国公司并购品牌的意图缺乏了解或者根本不了解。”

   张晓冬肯定地说:“一些跨国公司进到中国来的时候,其扩张的目的就是让本地品牌消失。比如说中国原来有八大碳酸饮料,基本上被可口可乐收购了,现在只剩下健力宝。广州的肥皂厂和外方合作的时候,把原来的品牌洁花以500万作价给宝洁,而合资企业花了大量的金钱宣传海飞丝、飘柔,就是不宣传洁花,导致洁花的知名度大大降低。这些都是中国企业创造品牌的悲剧。”

   张晓冬认为,国内企业借助政府的影响试图影响合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他们应该更多的遵循现代社会的商业规则,以法律精神对待商业交易。“国内企业在面对跨国公司争夺市场的现实中,应该更多的让专业人士帮其制定周密的具有战略眼光的发展计划,特别是在公司发展战略、品牌战略、税务规划和财产规划方面,籍此规避相关风险和减少成本。”

   建立离岸公司

   中国企业“走出去”首选

   据张晓冬介绍,在实行特别税务政策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离岸公司已成为许多公司跨国发展的必要方式,既是进入中国市场的海外企业的一个重要选择也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选择,如中石油、中石化、联通、无锡尚德、中远等众多中国企业。这种操作如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的康荣平研究员研究的跨国公司“多母国论”和“无母国论”中提到的方式一样,它是未来中国跨国企业的发展趋势。 归纳起来,中国企业使用离岸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种目的:以规避贸易壁垒及反倾销为目的、以减轻企业跨国经营财务负担为目的、以便于资本融通为目的、以投资和贸易为目的、以财产保护为目的及以降低风险为目的等 。

   由于离岸公司通常不在注册地经营也不缴纳各种税,部分离岸公司股东、董事和受益人可以不披露,不需进行年报和核数(审计)等,都使得对在岸公司的严格要求不再适用于离岸公司。“你能说清楚现在的宜家集团是哪国的公司吗?”张晓冬说。

   据他介绍,亚洲金融危机发生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遭受了致命的打击,资金能不能快速进入和自由出来,成为赢家的制胜手段。离岸公司起到了很好作用,使得企业在很短时间内完成股份转移,资金自由流动以使资本配置到达最佳状态。

   “目前,国外一些国家对中国的新的经济力量非常排斥,比如,中海油并购案被指威胁当地的政治安全,联想电脑进入美国国务院也遭禁止。类似的风险其实都可以通过离岸运作来规避。”张晓冬介绍说,比如,一家著名公司准备进入海外市场,是想并购当地的企业,还是要通过合资建立新的企业?或者是直接承揽业务?它可以先在香港成立一家控股公司,通过香港公司又可以成立信托或私人基金,受益人可以为几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而且可以是美国人或任何国家的人,资金也来自于不同国家,这样,中方的投资就不会受到很大的压力。“也就是说,人为地设置了障碍,使对方很难确定投资者是仅来自于中国还是投资仅代表中国利益。如同宜家家族和宜家集团的股权和品牌战略安排一样,使资本和品牌中立,有哪个国家会对它产生抵触 ?这是大多数跨国公司在进行市场扩张和品牌扩张时经常采用的方式。”

   “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境外设立了很多窗口公司,不仅财务受到当地的限制,而且总公司很难控制各国子公司的财务运作和往来帐户。如果总公司能够在国内直接设立离岸帐户,资金来源于境外亦运用于境外,国内的总公司只需即时通过网上银行监管海外子公司每天的往来帐户,就可以有效规避类似风险了。”

   张晓冬建议,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时候,一定要先进行周密规划,选择境外合适注册地和商业组织形式,例如: 设立离岸公司,在相关国家保税区或自由贸易区设立公司,在实行税务互免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公司,设立信托或私人基金等,要根据投资、贸易和服务目的地的情况对品牌、税收和财产进行规划,使之成为“多母国”的跨国公司,以保证母公司的投资安全。

   “律师要成为一个有效的组织者”

   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多年前就已经做出巨大投资,建立了自己的全球数据网络系统,所有的服务指令都通过这个数据库发向全球各个角落,“比如说我们针对跨国企业在中国投资贸易服务及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贸易服务提供的尽职调查,商业信用调查及商业机构调查,比某些据称是世界最大的类似机构速度更快,费用更便宜,数据更实用,可以更快的识别交易方。目前国内外一些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托公司、投资公司还有贸易和进出口公司已经成为我们的主要客户,而这种服务系统对外贸企业、对外加工企业及对外服务业有着更大的好处,使他们有效的避免了境外交易人的拖欠,死帐以及商业纠纷。”张晓冬说。

   “专业服务人士,如律师,不能只懂法律,因为法律只能服务于企业的一个环节,现代企业要求更多的服务,那么律师必须具备经济方面的知识或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为企业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张晓冬告诉记者,大部分律师外语水平非常低,即便是海归的律师,虽然语言水平和境外法律知识都非常丰富,但是很多人商业和财务知识非常欠缺。“因此我觉得在中国大陆将来最有发展前景的律师应该是那些熟悉国际经济的、外语水平过硬的,精通国内外法律的人。”

   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趋势,将使未来中国专业服务业的市场上,跨国公司战略规划、品牌战略规划和财产规划成为一个非常诱人同时也是非常复杂的专业业务。

   “一个律师不可能变成各方面都精通的人,但是如果他具备了各个方面的知识,就可以变成一个有效的组织者,可以把一个大的案子承揽下来,通过在各个国家的专业机构,分包这种法律服务,这是将来律师业务的必然的发展趋势。”

  

 
     ( 2007-07-30 第29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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