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洛阳市西工区一名三轮车卖菜大爷,因为销售不合格蔬菜领了“天价罚单”。他卖菜获利21.05元,却被罚款11万元。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最终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针对此事,相关专家表示,行政机关对卖菜摊主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在合理性和合法性上存在不足。地方政府应细化执法标准,从保护人民合法权益角度,统一执法尺度,避免过罚不当。
中新社发朱慧卿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