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市化率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增多对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也相应增加,城市文化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效益不佳,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立足新阶段,准确把握城市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满足市民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迫切需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增添新力量、激发新活力。
社会力量参与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城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包括综合文化站或文化活动室)、美术馆、电台、电视台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以及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工程等建设。规模庞大、内容多元、形态多样、覆盖广泛等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从建设主体上看,仅靠政府部门的单一力量显然不够,需要推动全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和共建共享。
从历史逻辑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历史传统的必然回归。社会力量参与自古就有。比如,中国近代图书馆的雏形——藏书楼,主要是当时社会的知识阶层、商业人士、慈善人士等捐资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既是历史文化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一种历史文化传统的传承与回归。
从现实逻辑看,公共文化服务不仅仅需要政府的有效主导与有力监管,社会力量参与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支撑,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由向治理型、服务型政府转变。
从文化繁荣来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多样,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从单纯地购买服务走向资本与项目的深度合作,有助于推动城市文化统筹协调、可持续、高质量繁荣发展。
社会力量参与存在不少难题
进入新时期,城市人口不断增多,市民生活水平也不断提升,市民享有更丰富、高品位文化生活的期盼不断高涨,文化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与此同时,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存在动力不足、渠道不畅、资金不足等难题,制约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与质量提升。
从观念层面看,城市管理部门对社会力量参与较为关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政府单一主体供给压力,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但在实际执行中,有的城市管理部门习惯于“大包大揽”,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化意识不强,对社会力量参与不够信任,在实际推动中重视不够;城市不同区域的管理部门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一,实践探索程度有差距。
从政策与机制看,相关政策措施不完善。各地政策以综合指导性文件为多,具体实操性指引型文件较少,对于社会力量准入条件、激励机制、管理考核等缺乏明确、细化的规范和要求,导致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不足、形式单一、机制僵化,对引入社会力量、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未能激发社会力量投身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在活力。
从人才队伍看,社会组织和文化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与专业素质提升有待加强。一方面,从事社会组织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人员工资薪酬过低、福利待遇较差、社会地位不高,制约了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公益性文化馆、文化站业务干部配备欠缺,高端管理人才后备力量不足,出现人才断层和年龄老化等现象。
社会力量参与需要选择有效路径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城市文化科技资源丰富、人才集聚、资本雄厚等优势,应采取有效的发展路径和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党建引领。把握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作用,要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等原则,发挥党和政府的引导与监督作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全过程。
加快职能转变。要加快推进“管办分离”和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特别是树立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共建共享等理念,由“办文化”“管文化”走向“服务文化”“发展文化”,加快理顺城市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确保各司其职,相得益彰,避免责任推诿、互相扯皮。一方面,要明确政府职责,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建设重大文化设施,打造新型高品质文化生活空间;另一方面,要鼓励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履行社会责任与文化服务职能,发挥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
加强政策创新。政策创新与制度建设是推进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必须进一步完善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建立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落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财政、税收、金融、精神激励等具体扶持政策;出台鼓励购买文化服务或资助社会力量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落实落细减税补贴等优惠政策,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合格社会主体推荐目录和孵化培育平台,鼓励引导优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培育凝聚优质社会主体。
完善参与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主办、承办、协办、合作、志愿行动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破解城市公共文化资源薄弱、基层文化服务水平低等难题,丰富城市文化服务内容,提升城市文化服务水平。要完善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冠名资助、公私合作、捐赠等多种形式和灵活机制,共同建设和运营城市公共文化设施;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要创新和完善多渠道投入公共文化服务的体制机制,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活力;要坚持以开放办文化、以改革增活力的原则,引入市场化机制,利用产业化手段,开展社会化运营试点,提供文化志愿服务,加快建立以公共文化机构为骨干、社会力量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现代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人才培养。要加强社会组织、文化服务机构等人才培养和专业素质提升。一方面,要通过政策扶持、专业资助、岗位补助、能力提升、素质培养等多种方式,加快引进和培养专业知识水平高、文化服务能力强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另一方面,要加快提高从事社会组织管理、文化服务等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稳定人才队伍,使文化供给更加丰富、供给手段更加多样、文化主体更加壮大,加强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服务质量提升,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城市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加快构建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城市问题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