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累一天准备入睡,隔壁狗狗叫唤不停,令人苦不堪言;好不容易盼来周末,却被邻居的电钻声吵得心神不宁;伏案学习,嘈杂的广场舞音乐让人不胜其扰……这些困扰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噪声污染,有望得以有效防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给每一个想要“静静”的公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护,对噪声排放标准、噪声污染源头预防、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信息公开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让管住噪声有了法律依据。该法将于今年6月5日起施行。
曾经,面对噪声污染,有人搬家,也有人以牙还牙,从网上购买“震楼神器”,还有人在家里安装“高音炮”。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1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在“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接到的公众举报中,噪声扰民问题排在第二位。更好地解决噪声污染问题,是一道治理必答题。
通过法律法规来解决社会难题,是世界各国通用的办法。英国1960年通过《噪声防治法》,日本1968年出台《噪声控制法》,用专门立法来规制噪声污染。我国也曾专门立法规制噪声污染,1989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996年10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但随着社会发展,广场舞噪声扰民、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等新问题日益凸显,亟需一部新法律重新界定噪声污染的内涵,对各类噪声污染进行分类防控,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
噪声污染防治有了升级版法治“紧箍咒”。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内容涵盖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等领域以及相应法律责任。特别是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较多的广场舞噪声扰民、机动车轰鸣扰民等问题,新法明确规定要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等处罚措施。相关法律规定回应民生关切,为防治噪声污染提供了坚实支撑。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噪声污染是人为制造的污染,根源在人。运用法律予以规制,执法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坚决对一切制造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发挥法律威慑力,让“噪声之源”时时处于规范约束之下,用法治守护公众安静的生活环境。防治噪声污染既是法治课题,也是文明考题。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城乡各级管理部门要以法治促文明,以文明护法治,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宁静和谐、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