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至2020年全国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1万家次,查处86万家次,追回医保基金348.75亿元。执法监管部门打击欺诈骗保保持高压态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全民医保是保障人民健康的一项基本制度,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关乎国家经济安全、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为进一步管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国家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度,并综合施策、强力推进,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但随着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健全完善,医保覆盖面和基金规模不断扩大,风险点也随之增加,欺诈骗保问题屡有发生。仅今年1至8月份,全国共查处定点医药机构21.25万家,其中行政处罚3297家、暂停协议9777家、取消协议2398家,追回骗取的医保基金88.12亿元。
一些定点医药机构或个人为谋取私利,视医保基金为“唐僧肉”,千方百计地骗取医保基金,而且骗保手段越来越隐蔽。比如,医药机构虚构医药服务,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挂名住院以及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非医疗物品。此外,有的参保人员还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这些欺诈骗保的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医保基金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势在必行。首先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审计、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案件移送等机制,共同做好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其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推广使用信息技术,建立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第三,要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定期向社会公布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结果,加大对医保基金使用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管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光靠政府部门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借助全社会的力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形成法律保障、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切实保证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国家与群众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