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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21年08月16日 星期一

探究民营企业党建 融入公司治理“三议一表”途径规则

■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

《 中国城市报 》( 2021年08月16日   第 32 版)

  福建省工商系统推进非公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泉州市安溪县召开。
  安溪县委组织部供图

  当前,非公企业在贯彻主要领导思想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加强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党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如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处理与董事会、股东、监事会、经理层、职工代表的关系时,缺乏法律条文的支持和保障,导致出现党组织话语权薄弱、企业治理机制不顺畅等一系列问题。为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委组织部课题组通过深入企业蹲点走访、与企业家座谈交流及查阅文献资料,立足全县非公企业发展现状,设计、发放425份调研问卷,综合分析后提出民营企业党建融入公司治理“三议一表”议事规则及途径。

  一、归纳非公企业管理体制现状

  安溪县现有民营企业997家(其中员工数50人以下799家,50-100人61家,100人以上137家),其中处于工厂化阶段45家、公司化945家、集团化7家。立足全县公司化民营企业体量最大实际做进一步分析,将全县公司化阶段民营企业主要划分为四个类别:上市企业、控制权相对分散企业、家族性企业、下属子企业。通过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理清上述四个类别企业核心管理体制主要由董事会、股东会、经理层、监事会构成。

  二、从三个维度找准

  剖析企业治理核心

  在综合调研访谈、征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课题组围绕“企业资产所属、核心管理权、企业党组织书记队伍情况”三个维度归纳影响企业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的结构要素,以企业董事会、董事长个人、股东会、经理层、监事会为选项,设置相应指标形成调查问卷。受访对象主要是全县部分企业出资人、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层及职工代表,发放并收回有效问卷425份。

  对收回问卷进行分析:

  (一)企业资产所属方面

  企业资产所有方:42.1%、36.4%的受访者认为企业资产所属是董事会及董事长个人,25.3%的受访者认为是属于股东们。

  经营利润所属方:38.4%、40.3%的受访者认为经营利润(不含职工绩效)所属董事会及董事长个人,30.2%的受访者认为属于股东们。

  (二)核心管理权方面

  企业核心管理权内容较多,大体可细分为使用公司资金、人事任命、聘用人才、决定企业发展方向、组织外出活动以及部门架构设置。

  在资金使用方面,32.1%、40.5%的受访者认为资金调度使用权在董事长个人和董事会手中,27.3%的受访者认为该权力在股东会手中;在人事任命方面,42.2%、24.1%的受访者认为人事任命权力在董事长个人和董事会手中,33.5%的受访者认为该权力在股东会手中;在发展决定方面,25.3%、32.4%的受访者认为企业发展方向决定权在董事长个人和董事会手中,42.1%的受访者认为该权力在股东会手中;在部门架构方面,24.2%、35.1%的受访者认为部门架构设置权在董事长个人和董事会手中,33.1%的受访者认为该权力在股东会手中。在活动组织方面,82.2%的受访者认为企业活动组织权力掌握在经理层、监事会手中。

  (三)书记队伍情况方面

  问卷调查显示,仅5.2%的企业党组织书记年龄在40岁及以下,41-50岁的有15.2%,51-60岁的有62.5%,61岁及以上的有17.1%。

  根据全县2021年第一季度最新台账,全县企业党组织书记,63.3%由企业经理层、监事会成员担任,24.2%由董事会及董事长个人担任,11.5%由股东会成员担任,1%为普通党员职工、党建指导员等担任。

  由董事长个人担任企业党组织书记,其党建业务水平、与职工联系度、决策话语权分别为32.1%、12.1%、35.2%;由董事会成员担任企业党组织书记,其党建业务水平、与职工联系度、决策话语权分别为18.1%、25.3%、30.1%;由股东会成员担任企业党组织书记,其党建业务水平、与职工联系度、决策话语权分别为9.5%、7.5%、19.4%;由经理层、监事会成员担任企业党组织书记,其党建业务水平、与职工联系度、决策话语权分别为40.3%、55.1%、15.3%。

  综合分析可得:

  安溪县非公企业当前资产所属主要集中在董事会、股东手上,企业核心管理权大多掌握在企业董事会、股东会层面,部分掌握在经理层、监事会层面。企业党组织书记队伍年龄相对较大。由经理层、监事会担任企业党组织书记,其党建业务水平、与职工联系度相对较高,但决策话语权比重相对董事会和股东会较低。

  三、提出议事规则

  针对调研分析所得,课题组紧盯“企业党组织、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四类主体,提出民营企业党建融入公司治理“三议一表”议事规则(即:企业党组织提议、董事会商议、股东会审议;监事会/职工代表会表决)。

  四、议事规则详情

  (一)议事规则适用情况:

  监督、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党的建设、安全稳定等方面重大事项;企业改革发展目标方向、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变革等重大事项;人才引进、培养、任用等有关事项;企业薪酬分配方案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推进全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企业文化建设;指导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妇联工作等,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有关事项。

  (二)规则介绍及操作流程

  1.企业党组织提议。企业内部重大事项提议,首先在充分征求党员、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由党组织提议,形成初步意见与完备的书面材料。然后召开企业党组织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就提议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根据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经与会人员2/3以上同意,形成提议意见。

  2.董事会商议。企业党组织书记应提前将党组织提议内容报与董事长并充分沟通,将提议送至每个董事会成员手中,经充分酝酿后,由董事长主持召开董事会成员讨论发表意见(与会人员均要发表意见),修改完备后,并通过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会后,党组织要做好未同意的董事会成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3.股东会审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情况随时召开股东会审议,参加股东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2/3以上方可开会。董事会提前口头或书面把审议事项和实施方案草案传达或送交到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并让股东代表带着议题进行思考斟酌。股东会由企业党组织书记主持,由董事长向股东会通报商议事项的意见以及制定的实施方案草案,党组织党员参会。每个股东代表都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党组织要对股东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能采纳的采纳,不能采纳的必须向提议代表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并及时修订完善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后的实施方案经与会人员2/3以上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会后企业党组织要深入监事会、职工群众做好方案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为表决会奠定基础。

  4.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表决。企业党组织牵头,提前召开预备会,使职工代表、监事会成员充分了解议案的动因、事项和前景。正式大会前一天,党组织要以文字或口头形式通知所有职工代表、监事、党员,简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2/3方可开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向全体参会人员通报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草案。对会上代表的意见建议能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要做好解释,并制定时间表、予以答复。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形式进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会后对于多数同意极少数反对的决议事项,要有针对性地走访了解、解释说明,确保顺利实施;对于勉强通过但不同意见面较大的决议事项,要暂缓实施,多措并举做好宣传解释,缩小反对面后再组织实施;对于未能通过决议的,要深入剖析,如果确实存在错误须及时中止;如果思路正确,但条件不成熟,可以进一步完善再进入“三议一表”议事工作程序。

  (三)建立配套保障制度

  1.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三议一表”规则决策的事项首先要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三议一表”议事规则适用的所有事项,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征求意见的对象不局限于党内,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对象征求意见。

  3.党员联系职工群众制度。企业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按照部门原则联系一定数量的职工群众,对职工群众进行党的有关政策宣传,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同时加强联系,掌握职工群众对党组织事务的意见、建议。

  4.意见收集、处理与反馈制度。“三议一表”议事规则决策的事项,职工群众有异议时可逐级反映;党组织要通过党员、监事会、经理层广泛收集群众对决策事项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做好归纳、整理、归档,及时向群众作出解释、答复。

  5.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党组织要建立“三议一表”议事档案,由企业党务部门专门管理,运用“三议一表”议事规则的内容、时间地点、决策结果、反馈问题等进行分类归档,保存备查。

  6.党组织书记分级激励制度。鼓励企业通过给予党组织书记股份认购额度或给予一定股份成为股东但不领取薪水(享受股份分红),让党组织书记成为公司股东、董事会成员,从而更好执行“三议一表”议事规则。

探究民营企业党建 融入公司治理“三议一表”途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