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4、27,5个数字醒目地印在5件深红色球衣上,组成了“一个人的篮球队”。
2017年4月27日,16岁少年叶沙因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去世。想到儿子生前的理想是做一名医生,叶沙的父母决定捐献儿子的器官,以另一种方式帮儿子实现愿望。于是,叶沙的心脏、肺、肝、两肾和一对眼角膜让7个等待移植的病人重获新生。
“我们就是叶沙。”5位叶沙器官捐献受者相聚篮球场上,延续少年对篮球的热爱。
据了解,我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于2010年。10年间,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成功从试点推至全国,并经历了向法治化、体系化、规范化迈进的重要转折。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超270余万人,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3万余例、捐献器官9万余个。
挣扎与渴盼:
供不应求的器官捐献
在叶沙为他人带来第二次生命的同一年,19岁的北京女孩何思颖在网上登记成为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我其实很早就知道公民可以自愿登记器官捐赠意愿,但当时太小,不符合登记标准。”何思颖告诉记者。根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管理系统给出的信息规定显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愿意在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遗体、角膜、组织用于临床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可以通过网络或书面途径进行志愿登记,表达捐献意愿。
暂时无法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何思颖决定先将自己的头发捐给癌症患者,一头浓密乌黑的长发是她的骄傲,从小到大引来不少同学羡慕。“剪头发的时候,身边很多同学挺不理解的,好像我在冒险做什么。”何思颖对记者说,“当时开始担心捐器官家人会不会反对,事实证明父母很开明,我也因此知道了爷爷的事。”
何思颖的爷爷是中国较早一批接受心脏手术治疗的患者之一,上世纪90年代,老人去世前主动提出捐赠自己的心脏用于医学研究。在何思颖的亲属中,有3人在医疗系统工作。“家里人都太清楚一个重度器官衰竭患者对移植有多渴盼。”何思颖说。
据了解,虽然目前国内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人数在持续增长,但我国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而每年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约有30万人。
当一个生命离去时,经评估功能良好的肝脏、肾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等器官可用于患者器官移植,眼角膜用于救治失明患者,若捐献遗体,则可用于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
目前,有捐献意愿的公民可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或前往当地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授权单位或组织进行志愿登记。
无言恩师:令医学生
肃然起敬的遗体捐献
在网上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们要面临四项“捐献意愿”选择,分别是器官、眼角膜、组织、遗体,何思颖毫无犹豫地选择了全部选项,包括献出自己的遗体。
填写表格前,她仔细阅读了网站提供的介绍和答疑,了解到“由于器官本身的衰老,器官捐献一般不超过65岁,但遗体、角膜、组织捐献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此外,因传染病、恶性肿瘤离世的死者原则上也无法进行器官捐献。
“我觉得我能让别人更好地活着有2种途径,一种是直接捐献器官,给别人的生命带来变化,但如果我去世的时候因为某些原因器官达不到捐赠标准的话,那么我愿意做医学生们的大体老师,假如一个学生通过我能够更了解人体,未来临床上少出些错,其实我也为他人生命作出了贡献。”何思颖表示。
大学期间,学校为学生们开设了校际选修课,何思颖选择了北京大学医学部的一门健康类课程,由此结识了很多医学生,禁不住好奇向朋友们打听关于“大体老师”的情况。
对于为什么将躺在解剖台上的人类遗体称为“大体老师”,多数医学生认为医学课程以形态为主,分为可以用肉眼看到的整体器官等大体形态结构和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的显微形态结构,尸体是用肉眼看的,所以是“大体”。另一些人认为“大体”是对尸体的尊称,死者为大。
对于“老师”的称呼,大家的解释极为一致。“老师是传授知识的人,他们帮助我们掌握解剖学知识,应当被尊为‘老师’。”何思颖的医学生朋友赵雯告诉记者,她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大体老师’的情景:“肃然起敬,连着鞠了好几个躬,有一种使命感。”
据赵雯介绍,国内很多医学院人体标本一直处于短缺状态,需要小组多个学生共用一个标本,个人得不到充足的练习机会。“对我们来说,每个捐献而来的遗体都是受人尊敬的。”
十年发展:做有温度、
讲制度的捐献工作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看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10年来经历了很多转折,首先是器官捐献与移植向法治化轨道的迈进。今年7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国家鼓励公民逝世后捐献人体器官”,但“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同时公民“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第二个转折是我国建立并不断完善五大体系,包括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体系、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移植科学注册体系以及贯穿全链条的监管体系。我们所移植的器官都来源于公民逝世后的自愿无偿捐献,这是一个重要转折。”郭燕红表示。
自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已停止死囚器官使用,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合法来源。同年8月,中国发布首部《中国器官捐献指南》,阐述了中国器官捐献三类死亡判断标准,即脑死亡、心死亡和心脑联合死亡。目前国内多数采用心脑联合死亡标准,需各方签字同意后才会摘取器官。
在完成网络登记后,每位器官捐献志愿者会即刻收到一张写有编号、姓名和时间的电子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卡”,下方温馨提示写道:登记成为志愿者3年以上,在本人需要器官移植时将获得优先权。
“我希望社会能够进一步打破对于人体器官捐赠甚至是遗体捐赠的偏见,这不是一件不吉利的事,而是一件正确的事。”何思颖说。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