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行业

中国城市报 2024年09月02日 星期一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下一篇

电力统一大市场建设再进一步

绿电交易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体系

■中国城市报记者 康克佳 《 中国城市报 》( 2024年09月02日   第 08 版)

  历时120余天,备受电力市场关注的绿色电力交易融入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政策终于“靴子落地”。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以下简称《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明确加强对各地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指导,按照“省内为主、跨省区为辅”的原则,推动绿色电力交易有序开展,满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购买需求。

  

  绿电交易量持续增长

  

  所谓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

  

  绿电交易作为绿色电力交易的简称,则是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出售、购买绿色电力的需求。

  

  “绿电交易作为绿色电力产品的市场化交易方式,能够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高度统一。”新能源领域资深投资人、胡杨新能源创始人卢洋说。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装机量的不断增多,绿电使用率逐年提高。2021年9月,我国先后开设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电交易试点。数据显示,2021—2023年,全国绿电交易成交电量分别为87亿、181亿、697亿千瓦时,年均增长283%。

  

  今年,全国绿色电力交易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据国家能源据数据显示,2024年前5月绿电绿证交易量已超过18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327%。其中,绿电交易电量达到1481亿千瓦时,绿证交易3907万张,对应电量390.7亿千瓦时。

  

  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介绍,以华北地区为例,今年上半年,华北地区用户绿电成交电量357亿千瓦时,较2023年全年成交量增长42.9%,超过国家电网公司全年1000亿千瓦时目标的三分之一。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6月,南方区域绿证绿电交易量达到412亿千瓦时,同比扩大6.2倍,其中绿电交易140亿千瓦时。

  

  “从创新与绿色的发展理念看,绿电交易使可再生能源的外部性在能源行业内部得以体现,客观上促进了能源电力行业的技术革新,有助于加速经济发展含‘绿’量的提升,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同时,也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一位业内人士说。

  

  顶层设计出台健全交易体系

  

  “尽管绿电交易在还原绿色环境价值、推动清洁低碳转型、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各地绿电交易在交易规则、组织方式、价格机制等方面差异较大,部分省份仍未组织绿电交易或未实现常态化开市。此外,部分外向型企业反映绿电购买困难,无法满足企业绿电消费需求。”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更好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绿电需求。

  

  “因此,亟需在国家层面出台文件,推动各地绿电交易在交易组织、价格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规范统一。”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说。

  

  中国城市报记者梳理发现,《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明确了交易组织形式。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包括省内和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其中省内绿色电力交易为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通过电力直接交易的方式向计入本省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则是指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向非本省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此外,绿色电力交易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挂牌交易。

  

  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兰国芹看来,《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印发不仅对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更明确绿色电力交易是电力中长期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与不同层次电力市场统筹衔接。

  

  “《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执行中长期交易规则,是对《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有效补充。《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明确了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分开结算,实现了与绿证交易的有效衔接,也为绿电交易参与电力现货偏差结算、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打下良好基础。其中,电能量部分按照跨省区、省内市场交易规则结算;绿证部分按当月合同电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力用户用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确定结算电量,以绿证价格结算。最后,绿色价值(绿证价格)单列,为未来落实用户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与碳市场衔接夯实了根基。”兰国芹说。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市场研究院副院长凡鹏飞表示,与常规电力中长期交易相比,绿电交易是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绿证。如何准确体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成为绿电交易开展的关键。

  

  “《绿色电力交易专章》规范了绿电交易中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体现方式,一是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分开结算,确保绿色环境价值有效体现;二是明确要求绿色电力交易中,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对交易进行限价或指定价格,避免价格干预行为;三是绿证结算对应的电量按照合同电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力用户用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确定,确保绿证划转与实际绿电消费的匹配;四是明确绿电交易中绿证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确保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的唯一性。”凡鹏飞说。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副主任韩放认为,《绿电交易专章》创新规范了新能源参与市场的交易方式,丰富了中长期市场品种,推动电力多维价值体系建设。

  

  促进绿色价值国际互认

  

  如今,越来越多企业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满足国际客户对产品使用清洁能源的要求。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以高水平市场为基石提升我国绿色电力国际认可度。当前,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电池新法案等政策给广大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绿色消费提出更高要求。在当今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绿色产能需要更具有国际说服力的绿色价值赋能。《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发布为其更好“走出去”创造了机遇。

  

  “《绿电交易专章》强调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的唯一性,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绿证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每月度结算电量,审核后统一核发,按规定将相应绿证划转至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的绿证账户,并随绿色电力交易划转至买方账户。明确绿电交易中绿证核发划转方式,为绿色价值国际互认创造了良好条件,为我国外向型企业有效应对碳边境税贸易壁垒、提升全球竞争力奠定了坚实基础。”兰国芹说。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小弟也持同样的观点。“随着绿色电力需求日益增长,外向型企业面临着交易量不及预期和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属性国际认可度不足的双重挑战。”吴小弟表示,《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相关规定,旨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下建立规范、透明、高效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其特点在于突出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注重政府的引导和监管。这既能促进绿色电力跨区域流动,也有利于提升绿色电力国际认可度。

  

  《绿电交易专章》的出台,为外向型企业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企业能够更好地满足国际市场对绿色能源的需求,同时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一方面,企业通过采购并使用绿色电力,可以满足国际客户对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清洁能源的要求,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企业通过购买绿电电力,展示其对环境保护的积极态度,有助于在国际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环保意识强的消费者和合作伙伴。”吴小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