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评论

中国城市报 2024年08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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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记录岂能成为求职污点

《 中国城市报 》( 2024年08月26日   第 02 版)

  背景:

  

  “申请劳动仲裁,会影响以后找工作吗?”一段时间以来,不时有劳动者在社交平台发帖提问。

  

  申请劳动仲裁,本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然而,有媒体调查发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劳动者因有过劳动仲裁的经历,在求职时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付彪:表面上看,求职者属于弱势群体,缺乏议价能力;但长期如此,一定会影响企业声誉与口碑,更会造成自身的人才流失,伤及根本。用人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将劳动仲裁维权视为“求职污点”,其实也是将自己归入有“污点”的行列。用人方与其将有维权经历的劳动者拒之门外,不如在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上下功夫,依法合规用人,唯才是用、唯才是举,方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之道。

  

  @《湖北日报》:作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劳动仲裁的初衷在于解决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把有过劳动仲裁经历的求职者视为潜在的“麻烦制造者”或“不稳定因素”,不啻于对依法维权的“污名化”。不仅违背了公平就业的原则,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劳动者尊严和权益的践踏。

  

  @《广州日报》:一些用人单位将劳动仲裁记录视为求职者身上的“污点标签”,仿佛只要劳动者递上一纸诉状,就意味着此人“难缠”“爱挑刺”。这种偏见,无疑是对劳动者依法维权行为的曲解。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并且进一步明确就业歧视的范畴,以更清晰的界定、更严厉的处罚形成震慑,倒逼用人单位有所不为。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应共同抵制各类就业歧视,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包容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