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版:全域党建·鸡西市

中国城市报 2024年08月0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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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区:规范村级小微权力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 中国城市报 》( 2024年08月05日   第 23 版)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小恒山村村民监督评议“新增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事项。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安山村木耳大棚项目。

  在行政权力体系中,小微权力是指行政层级低、行使区域小、权力行使直接针对特定行政相对人、权力事项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力。一般意义上讲,小微权力是指农村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依法依规享有村级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村务管理服务的权力。小微权力虽然微小,但权力一头连着政策,一头连着老百姓,关系着民生利益,是基层人民群众关注度高、感触较大的权力。

 

  近年来,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坚持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先手,以加强农村小微权力监督为重点,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核心,把村级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笼子里”。

 

  明确权责清单规范小微权力制度框

 

  为厘清村级小微权力边界,构建好乡村治理框架,恒山区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区、乡、村三级责任管理体系,推动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制度建设。组织16家单位联合制发《恒山区关于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责,明确村级小微权力清单7类88项内容,保证“权力全部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在“四议两公开”基础上,健全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做到运行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丰富公开方式,通过“三务”公开栏、村情发布会、恒山“党建e家”、党群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定期公布重要事项,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提升公开时效,明确专人负责“三务”公开工作,确保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有效公开到位。

 

  推动责任落实。成立小微权力工作专班,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和乡党委分工负责,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建立清单事项联系分包制度,通过乡党委班子成员“包村”、村“两委”班子成员“包干”,多级联动确保事事有人管、项项有回音。促进党员群众广泛参与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设置村民意见收集箱,组织党群恳谈会,使村级决策实施过程真正成为集民智、聚民力的过程,让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客观规律。

 

  规范运行流程。制定出台《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指南》,科学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权力的办理主体、操作流程等具体要求,引导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照单办事、按图操作,切实减少村级权力运行的随意性。优化村级小微权力议题收集方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26份,形成有效议题82条。用好信息化手段,搭建网络协商平台,拓展视频会议、在线表达意见等功能,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议事协商机制,保障外出打工村民权益。让村党组织由过去的“包揽一切”转换到“管政策、把方向、抓大事”上来,在清单规定事项上,不能取代村民会议直接进行决策,有效避免了“大事关门商定、小事敷衍应付”的现象。

 

  建强监督体系织密清正廉洁防护网

 

  恒山区坚持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统筹用好区、乡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沟通衔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逐步健全基层监督网络。

 

  整合监督资源。明确村级自身监督、乡党委属地监督、纪委监委专职监督三个方面,形成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配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动全区24个行政村配齐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乡党委设立“包村”监督员,听取、审议村委会执行情况报告,列席村“两委”联席会议,对村务管理实施全程监督,对村“两委”工作中的失误及时纠正。区纪委监委牵头建立廉政档案24本,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处置结果、整改材料等载入村干部档案,动态记录并及时更新。

 

  创新监督方式。针对村务组务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公开后反馈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创新“包村”督导员、村民监督员和村情发布会、阳光报告会等监督公开机制。将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规定公开内容由村“两委”征求包村监督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后,报乡党委审批后组织实施;自选公开内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向群众收集,也可应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组织要求,进行点题式发布。属地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召开“阳光报告会”,以公开报告、公开质询等形式,由专业工作人员当面解答村民疑惑,将群众关心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结果第一时间向村民公开。

 

  拓宽监督渠道。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等组成评议团,现场对村情发布内容进行询问、质询和评议,对不满意票数超过25%的评议事项,由村“两委”现场进行答复释疑。连续2次不满意票数超过25%的事项由乡纪委介入调查,并督促村“两委”整改后及时向村民反馈,再次接受评议。结合农村基层治理建立的基层网格群,全面宣传小微权力的政策法规、清单内容、办事流程等,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和村务参与度,搭建起村“两委”与村民面对面沟通交流的平台,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回应。

 

  持续整治积弊架起民生服务连心桥

 

  管住村级小微权力,关系到党的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地见效。恒山区坚持“有言在先、有律在前”,强化严管厚爱相结合,拧紧思想发条、凝聚发展共识,确保每一名村干部脑中有弦、心中有数、办事有谱。

 

  问题清仓起底。恒山区开展村级小微权力专项整治工作,区纪委监委对全区近3年涉及村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村级小微权力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分级分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办重点问题线索,定期统计、通报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情况。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制作村级小微权力问题专项整治通报,张贴至各村委会,提高村民知晓率。为拓宽线索来源,恒山区委巡察办对红旗乡、柳毛乡的1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今年初以来,共梳理村级小微权力在办问题线索16件。

 

  治理科学有效。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出台后,村干部“按图索骥”,工作效率和成效大大提高。今年以来,全区村级共决议实施事项50件,推动资金117万元落地,群众满意度达100%。同时,通过强化示范带动,将推进速度快、完成质量高、群众口碑好的事项确定为标杆项目,坚持边示范、边总结、边提高,辐射带动其他项目规范高效推进。比如,恒山区柳毛乡安山村木耳大棚示范项目落地以来,每年为村集体增收16.5万元,可带动周边村民就业120余人。

 

  成效初步彰显。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以来,全区实现了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保障系统化、村民参与便捷化,农村社会管理得到加强,干群关系明显好转。“晾晒”权力让村级权力有了明确的界限,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进一步落实,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既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又减少了由于村务不透明,造成村民误解引发的不必要信访矛盾。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行以来,全区农村新发生信访量同比减少了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