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政治引导、资源整合、为民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到基层末梢单元,引领带动各类资源要素向基层倾斜,切实为基层党组织扩权赋能、减负增效,有效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提升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整体效能,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深化党建引领建强基层治理动力主轴
在组织体系上注重有效覆盖。龙马潭区建立完善“区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网格(小区)党支部—单元(楼栋)党小组”五级组织体系,推动形成“街呼区应、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健全“1+3+N”治理体系,小区(院落)党组织覆盖率100%、业委会(自管委)覆盖率72%、物业服务覆盖率81%,培育星级红色物业13个,链接82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参与基层治理。
在建强队伍上突出强基提能。建立村(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体系,“一格一员”配备专职网格员230名,先后选派256名驻村干部、到村任职选调生、社区党组织副书记下沉一线;完善平急结合长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党员、老干部、专业特长人员等作用,成立“红袖标志愿服务队”“楼院服务中心”“先锋突击队”“乡贤理事会”等组织197个,夯实基层治理力量支撑。
在精细治理上发挥堡垒作用。强化网格(小区)党组织引领作用,创新城市小区精细化分类治理模式,将小区划分为新建商住小区、老旧住宅小区、非物管小区三种类型,分别建立“三方联动共治共享生态圈”“社企共建共治生态圈”“连片治理共谋共管生态圈”,推动小区治理内循环、可持续。
坚持减负提能激活基层治理根系末梢
聚焦权责下放做“加法”。龙马潭区严格执行街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制度,按城市街道、涉农街镇分类编制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制定工作职责准入等4项制度,明确行政权责、行使主体、运行流程;落实属地责任事项清单,公布街镇属地事项117项,赋予街镇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领域区级行政权力162项,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优化调整考核方式,赋予街镇对区级有关部门同等考核权重,提升街镇考核话语权。
聚焦执法改革做“乘法”。深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316名执法人员,组建11个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同步下沉人事、经费、考核权限,统一由街镇统筹指挥调度,切实解决执法权责不清、力量分散、运行不畅等问题;整理形成33项高频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逐项制定流程办法,做到执法规范有序、力量分配科学、治理效能提升。
聚焦基层负担做“减法”。试点扁平化管理,将街镇事业单位统一整合设置为便民服务中心,下达各类编制613个,实现街镇机构力量平台化、人员多岗化;完善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建立“申请—审核—进入—退出—监督”闭环管理程序,开展村(社区)挂牌、工作群、公众号等专项整治,让基层有更多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
强化载体支撑夯实基层治理善治根基
建好党群服务阵地。龙马潭区全面开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补短板”工程,推行阵地亲民化改造,先后投入资金3100余万元,实现92个村(社区)服务阵地面积均达300平方米以上,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104个;布局完善小区、商圈等“红立方”便民服务矩阵,盘活利用小区架空层、公共配套用房等闲置资源,打造“红立方”共享空间31个,链接各方资源布局养老育幼、文娱活动、便民服务等功能,将治理服务从街道社区下沉到群众“家门口”。
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在街镇设置48个综合服务窗口,将172项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综合窗口集中办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区所有事项均纳入一体化平台统一运行,事项认领率、发布率、更新率100%,网办率98.7%。
打造基层服务品牌。健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出台《培育扶持社会组织九条措施》,新孵化社会组织8家,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在全省推广交流,多个街道社区被评为全国及省级典型案例。
突出多元发力下足基层治理绣花功夫
加强共治共享。龙马潭区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推出“有事来协商”“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以群众为主体的议事参事“微平台”,推动“两代表一委员”、乡贤、“五老”等人员参与治理,面对面了解民意,激发基层民主协商活力;深化村规民约“红黑榜”制度,推广“积分制+清单化+数字化”治理,构建乡村治理良好秩序。
加强法治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推动玉带河派出所创成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莲花池街道创成省级平安街道、奥体社区和航天苑社区创成省级“六无”平安村(社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实现98%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加强数字赋能。推进平安智慧小区建设,建成“智慧小区”165个、有效覆盖22万余人;完善社会视频资源布控,全面推进农村“慧眼工程”及“雪亮工程”,惠及群众13万余人;建立“互联网+全科网格”,健全完善网格事项“信息采集—受理立项—任务派遣—处理反馈—核查结案”机制,案件办结率9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