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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对着正在用餐的顾客,商家却躲在手机后面。”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一些商家借助短视频平台招揽生意,在未经允许之下,对真实消费场景进行直播、拍摄,把顾客当做营销引流的工具。
吃饭被直播,健身、理发被直播,甚至泡温泉也被直播……对此,不少网友明确表示:“不想被实时直播生活。”
@澎湃评论:商家直播、拍摄消费实景,无非是为了打造身临其境的现场感,通过实时展示产品、服务,达到招揽生意的效果。然而,不告知消费者、未经消费者允许就开播、开拍,忽视了消费者的感受,更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消费者不是商家的免费演员,消费过程不是商家直播引流的素材。无孔不入的“被直播”现象,理应得到有效遏制。
@正观新闻:现如今,技术正不断改变生活,隐私权保护显得尤为迫切。对于直播相关行为,需以建立规范使用、严格监管、依法治理等综合性治理体系,真正促进公共利益。尤其是,我国在直播侵权方面尚存立法粗线条、执法难界定等问题,更要及时完善,以适应现实的迫切需求,让消费者有不配合的底气,让经营者有不越界的自觉。
@《北京青年报》:鉴于“全民直播”下的隐私保护成为严峻问题,相关部门要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各类平台针对涉及就餐、健身等消费者个人形象突出的消费场景的短视频或直播,要加强审核力度,细化完善平台内部管理规定,引导商家通过技术手段(如马赛克),解决宣传推广和保护消费者信息的矛盾;对于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要及时断开直播流或者下架相关视频,必要时,也可采用限制推送、封号等形式予以惩戒。同时,消费者发现“被直播”,应及时制止,果断积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