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版:理论

中国城市报 2023年12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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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推动乡村文化现代化转型

■王江红 李燕 《 中国城市报 》( 2023年12月25日   第 19 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当前,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仍是制约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因素。要实现城乡协调、城乡共富的现代化,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现代化,必须用物质“强体”、文化“铸魂”。文化是乡村现代化的精神力量,是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没有乡村文化的现代化,整个乡村的现代化就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

  

  乡村文化根植于乡村历史与乡村环境,包含乡村社会的风俗习惯、行为规范、伦理道德、态度观念、审美情趣以及村民普遍持有的价值取向等,渗透在乡村发展的方方面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乡村社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社会主义改革与建设为核心的新的文化元素进入乡村文化生态,在创造性整合传统文化遗产与现代文化需求的基础上,探索中国式的乡村文化现代化道路。

  

  乡村文化的现代化转型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关系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现绩效,关系着中国式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建设效果。同时,乡村文化的现代化转型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社会、企业、村民的共同努力,做好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也需要分策略、分任务、分阶段地稳步推进,做到统筹兼顾、久久为功。

  

  活化乡村文化艺术空间,更新乡村文化现代化转型的基础设施。空间是承载乡村文化活动的重要载体,为了深化乡村群众性精神文化建设,需要有针对性地规划乡村文化场域。不断拓展新时代乡村文明中心、文化广场、文化礼堂的实践功能,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更新乡村文体设施,因地制宜规划乡村展览馆、艺术馆、村史馆、图书馆、非遗馆等新型空间建设,为村民开展科普教育、书籍阅读、音乐演出、美术手工、体育竞赛等文娱活动提供场域支持,让乡村真正成为乐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优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健全乡村文化现代化转型的保障机制。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联结着宏观价值引导、中观符号建构、微观仪式组织三层价值链条,发挥着价值引流、共识建构、合作深化和行动规范的重要功能。在保障乡村居民基本文化生活权利的基础上,以文化治理的高度持续优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资源,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投入机制,完善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企业、个人投入的联动机制,构建城乡文化教育、文化活动联合体,推动优质文化服务共享、精品文化下乡活动,促使城镇等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开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示范点创建。

  

  发展乡村特色性文化产业,释放乡村文化现代化转型的市场潜能。多载体、多渠道、全方位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和文化产业的有效融合,可以活跃和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升传统农业附加值、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立足乡村本土资源,找准自身文化定位,打造特色乡土品牌,一方面大力推进“文农”融合发展,以文化创意引领乡村农、林、畜、副、渔等特色产品,打造水果、杂粮、茶叶、咖啡、花卉、坚果等绿色食品品牌;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文旅”融合产业,通过整合乡村休闲文化资源,建构集生产、加工、体验、研学于一体的文旅康养项目,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乡村文化产业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

  

  培育乡村“双创型”文化人才,激发乡村文化现代化转型的内生动力。人才是乡村文化振兴与现代化转型的第一资源。乡村社会蕴含丰富的农耕文化、民俗文化、节庆文化、手工文化、非物质遗产文化等,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需要将优秀的乡土文化与现代文化生活、时代审美相结合,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人才是乡村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关键。要坚持引育并重的乡村人才汇聚机制。创新乡村人才引进机制,组织引导高校、企业、社会等文艺工作人才到乡村一线服务;实施本土文化人才培育计划,开展文化创作、管理、技术、销售等素质教育,促进前沿文化与乡村文化的相互流动、密切联动、深度融合。

  

  实施乡村文化数字化战略,助力乡村文化现代化转型的广泛传播。数字化是当前时代发展的总体趋势。《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强调,“鼓励数字文化企业发挥平台和技术优势,创作传播展现乡村特色文化、民间技艺、乡土风貌、田园风光、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数字文化产品。”乡村文化现代化转型需要以数字技术或网络技术助力乡村文化的创作、展示、传播、交流。与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文学、网络直播等产业形态结合,推广乡村文化转化;与5G、4K/8K超高清、VR/AR、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数字技术结合,助力讲好乡村故事,做好乡村文化传播。(第一作者系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浙江财经大学讲师,第二作者系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