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评论

中国城市报 2023年07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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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团购不能沦为低质竞争

■唐山客 《 中国城市报 》( 2023年07月17日   第 12 版)

  近期,各网络平台上涌现出低价团购“大餐”热。5折、6折不稀奇,有的餐饮店甚至推出1折团购餐。但问题随之而来,消费者抱怨品质服务缩水、存在隐性消费门槛等,不少餐饮从业者也抱怨夸张的低价带来了恶性竞争。

  

  低价团购大餐促销中,不少餐饮商家在网络平台大打低价牌,甚至把价格降到了击穿成本底线、违背市场经济常识的程度,看似烘托了营销热度,给消费者派送了实惠,实则很容易陷入营销误区,导致两败俱伤。

  

  餐饮商家推出低价团购的主要目的是吸引消费流量、增强消费黏性、宣传商业品牌、巩固抢占市场空间。从理论上说,商家通过合理压低价格既能吸引更多消费者,也能获得增加销量和利润的效果,实现双赢。然而,一些餐饮商家无序降低团购价格,导致自身陷入了成本倒挂的尴尬之中;有的商家为了降低损失,在餐饮服务的数量、质量上做“减法”,达不到惯常的标准或者宣传图片展示的标准、承诺的标准;有的商家利用最终解释权赖账,不接受消费者的优惠券,设置种种隐性障碍,变相抬高餐饮服务的价格……这些做法涉嫌消费欺诈、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

  

  诚然,餐饮服务执行市场调节价,商家有自主定价权,但自主定价不等于无序降价,更不等于恶意竞争。法律针对商家的低价已经划出了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经营者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不得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低价团购不能沦为低质竞争。餐饮商家应该算好低价营销的成本账和法律账,守住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规范营销行为。同时,餐饮商家应该在优化管理机制、压缩供应链长度、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等也应联合行业协会、网络平台加强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低价倾销、违法格式合同等问题的治理,及时有效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倒逼、引导餐饮商家将低价团购拉入正轨。此外,消费者也应擦亮眼睛,面对低价团购多一分理性和谨慎,少一分盲目和冲动,如产生消费纠纷,则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商家传导反制监督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