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评论

中国城市报 2023年04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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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强制关注公众号是给消费者添堵

■李英锋 《 中国城市报 》( 2023年04月24日   第 02 版)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北京某餐馆用餐后找前台服务员开发票时,对方表示必须扫码关注公众号后才能开具发票,理由是“不关注就拿不到公司抬头”。最终,这位消费者据理力争拿到一张纸质发票。实际上,类似场景并不少见,“扫码强制关注”已经渗透到了多种生活场景中。

  

  从扫码(关注公众号)点餐、缴纳停车费,到扫码开发票,商家给消费者强制安排的扫码应用场景也即公众号推广场景越来越多了。诚然,扫码给一些消费者带来了方便,但也给一些消费者带来了不便,尤其是对于那些不会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消费者而言,扫码流程犹如一道道消费难关。而消费者扫码关注公众号还可能带来个人信息泄露、营销信息骚扰甚至电信网络诈骗等后遗症,这也是消费者普遍反感和担心的。

  

  商家要求消费者扫码关注公众号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公众号的影响力,实现低成本营销引流。但不论商家抱有怎样的“小心思”,都必须守住法律底线,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获得消费发票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而提供发票等购货凭证则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营者应该无门槛、无理由、无条件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一些商家把消费者扫码关注公众号作为开具发票的前置必要条件,也即赋予扫码关注公众号强制属性,背离了法定义务要求,给消费者的法定权利添了堵。

  

  需要强调的是,餐饮发票有一定比例的税点,也即商家要根据发票额度缴税。如果商家给消费者设置扫码关注公众号这一发票开具障碍,并因此限制、拦截了一些消费者的发票开具需求,导致出票量减少,就会产生少缴税的结果。无疑,这样的结果对税收工作是不利的。如果商家有追求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故意,就涉嫌非法避税。

  

  商家以店堂告示、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决定,其内容构成“霸王规定”,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还会招致格式合同违法责任。商家未经消费者知情同意,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订阅关注公众号,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此前,已有一些餐饮商家因强制要求消费者扫码点餐并非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被监管部门查处。对此,商家应该有清醒的认知,并增强自律意识——商家固然可以创新消费模式,对公众号进行营销宣传;但不能抬高消费者的权利门槛,更不能关闭消费者的法定权利通道。商家可以引导消费者扫码开发票、点餐等,为消费者提供一种路径选择;但同时,商家也应畅通不扫码模式下的开发票、点餐路径等,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多元选择权以及相关的实体权利。

  

  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等也应持续关注强制扫码问题,健全联合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问题后,通过约谈、查处、限期整改、曝光等方式对商家进行干预,向商家传导外部监督压力,倒逼商家守住法律底线,规范公众号营销行为,远离强制推荐,把选择权真正留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