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寿代表:
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中国城市报记者郑新钰
“我国是处于转型期的发展中大国,尤其需要系统、全方位地谋划科技创新事业。”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材集团总工程师彭寿表示。
中国城市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家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持续加速,创新主体能力建设大幅提升,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不断进步,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
虽然我国在科技创新支撑下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但彭寿在调研中发现,我国在原始创新能力、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仍然存在短板,主要原因在于科技创新生态建设仍然滞后。
“因此,在国家战略目标指引下,基于‘要素—主体—区域’推动科技创新系统性转变,是不断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由之路。”彭寿建议,第一,国家集中顶层设计、部委分职能实施,着重强化基础前沿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科技力量重组布局,以基础研究带动前沿引领,以应用研究支撑战略产业,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卡脖子”问题、谋划战略性问题,保证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打造可持续、可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第二,优化创新平台区域空间布局,按照创新资源禀赋,在长三角等优势区域强化战略性、前沿性、引领性创新平台建设,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计划地加强基础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创新力量发展从碎片化布局向体系化布局转变。
第三,加快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人才资源、平台资源,面向全球开展重大科学装置、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项目攻关,让全球创新资源从“为我所有”到“为我所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水准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新格局。
雷军代表:
推动仿生人形机器人快速发展
■中国城市报记者张亚欣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董事长兼CEO雷军就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带来了《关于推动仿生人形机器人快速发展的建议》《关于构建完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关于大力发展汽车文化,助力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建议》。雷军建言扶植科创产业链,攻关仿生人形机器人核心技术,同时也呼吁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爆发式增长的今天,构建完善汽车行业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大力弘扬和发展汽车文化,提升汽车工业软实力。
其中,《关于推动仿生人形机器人快速发展的建议》引人关注。在雷军看来,机器人产业正值升级换代、跨越发展的窗口机遇期,而仿生人形机器人是刚柔耦合的复杂动力学系统,与自动驾驶等新兴技术领域紧密关联,如能加快发展、实现突破,将有力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集聚发展,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科技竞争的战略制高点。但是,我国仿生人形机器人仍然面临核心部组件性能有待提升、应用需求牵引不足、不具备规模化量产能力、应用生态和配套支撑体系不健全等挑战。
对此,雷军建议,鼓励扶持科创产业链,推进仿生人形机器人产业规划布局,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并指导行业制定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以此促进创新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全面推进仿生人形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整机企业牵头创建国家创新联合体,形成“点面结合”的长期持续创新机制,加强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构建仿生人形机器人开放产业生态,加速场景应用培育。
刘飞香代表:
强化重大技术装备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城市报记者张亚欣
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建重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飞香看来,地下工程装备、大型船舶、水力/风力发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是国之重器,事关综合国力和国家安全。加强对其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有力保障。
实际上,从2021年起,我国就成为世界上有效专利数量最多的国家,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2006—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专利领域侵权案件达2.12万件,其中制造行业当事人占总数的29.6%,远高于其他行业。尤其是重大技术装备领域,由于其结构复杂、工作环境对外封闭,现场取证固证难度大,侵权易、维权难成为了行业痛点。
刘飞香调研发现,目前,在重大技术装备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存问题:一方面,知识产权取证固证规范尚未普及,不同于普通商品,重大技术装备侵权点隐蔽,急需出台针对此类装备的知识产权侵权取证和固证指引等相关规范,向全社会普及如何有效取得证据、如何快速固定证据;另一方面,现有知识产权取证固证方式效率低、不及时,尤其重大技术装备如地下工程装备受工程周期、应用环境、转场拆机后证据易消失的影响,取证时机受限,若无法第一时间取得,则有效的侵权证据极易灭失。目前,尽管部分地区已开始应用电子证据区块链存证技术,无需公证人员现场取证,但还未广泛推广应用,也未实现区域互认。
对此,刘飞香建议,一是国家出台针对不同行业更加具体的专利侵权取证固证指引,指导取证主体如何规范地进行取证固证,全面提高主动取证固证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国家搭建具有司法公信力的电子公证平台,大力支持和推广知识产权电子证据区块链存证方式,同时统一各地法院、行政机关对于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
卢庆国代表:
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力度
■中国城市报记者邢灿
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是赢得国际竞争的关键要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最直接的普惠性政策。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庆国根据一线调研走访情况,一直在关注和呼吁鼓励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专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效果明显。企业研发投入越多,减税就越多,对鼓励企业持续加强研发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国家先后将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为科技创新注入新动能。
卢庆国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施行以来,在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以河北省为例,中国城市报记者注意到,2022年前三季度河北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高附加值行业共有4457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30.36亿元。信息科技产业发展迅速,研发活动活跃,有力地推动了河北省产业结构战略性转变。
“同时,也应看到我国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力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较小。”卢庆国举例介绍,2008年法国将增量研发税收优惠改为总量优惠,最高税收抵免率由10%提高至30%;2009年韩国将中小企业适用的研发总量税收优惠抵免率由15%提高至25%;2015年英国将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30%。
卢庆国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50%或按研发费用25%的比例抵扣所得税,进一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激发所有企业的自主创新热情,营造出企业争先创新的氛围,促使企业主动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创新,从而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