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必须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建设好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做到“三个敬畏”,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要求。
城乡建设从来就不是独立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之外,自成一个封闭循环的系统,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各领域之间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呈现出水乳交融、互相影响的特点,并且这种特点日益明显。正因为城乡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系统思维,综合考虑现实和历史、物质和文化、发展和生态等多方面因素,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谋划,既要会算小账,更要会算大账、长远账、根本账。
一个地方拥有深沉丰厚的历史底蕴、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对滋养丰富人的精神世界、保障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促进发展、吸引投资、聚集人气的独特优势和重要基础。这些资源一旦失去就难以复原甚至无法再生,更不可替代,应当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它们短期内无法为一个地方带来经济效益,保护、修复需要较大投入。这是导致一些地方急功近利、为追求短期利益而破坏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的重要原因。领导干部只有学好历史知识、厚植文化底蕴、强化生态观念,才能为做到“三个敬畏”打好基础。
敬畏是因“敬”生“畏”、“敬”大于“畏”,是经过真切体会、深刻理解、高度认同后发自内心的一种价值坚守。敬畏历史,需要我们尊重历史发展轨迹和发展规律,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有价值的历史遗产;敬畏文化,需要我们保护、传承优秀文化,对之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敬畏生态,需要我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生态和促进发展良性互动之路。“三个敬畏”体现了共同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那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城乡建设中“换一任领导改一任规划”,漠视历史、漠视文化、漠视生态的现象频发,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典型的是为片面追求房地产开发的经济效益,在城市改造中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破坏传统历史文化风貌,破坏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和传统街巷,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等。这些都割断了城市的历史文脉,损害了地域文化传承,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伤害了市民对城市的美好记忆和深厚感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指出,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这鲜明体现了“三个敬畏”的发展理念。
心有敬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地、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当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尊重发展规律、尊重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尊重群众诉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审批监管,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不断提高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