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能化解”的“枫桥经验”,大力创新基层治理机制,建立“理事长调解室”“民警调解室”“石榴籽调解室”,搭建群众“说法讲理”平台,将矛盾化解到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用心用情用法化解,获得群众一致好评,初步形成符合雁山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理事长”解决大问题
网格管理显真情
近日,雁山区竹园村村民秦某与刘某因土地占用问题引发矛盾,双方在自行调解的过程中因情绪激动多次发生肢体冲突。村中“理事长”在得知纠纷发生后,立刻配合镇司法所,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理事长”一边安抚当事人情绪,一边推心置腹地劝解,经过多次协商、说和,成功化解了矛盾,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雁山区扎实推进基层治理,在各乡镇探索建立“理事长”调解工作机制,按行政村划分网格,开展网格化管理,并依托网格建立“理事长”调解工作室,组建“网格长+党员+帮扶人”调解队伍,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和解决实际问题。“理事长”按照“和事、便民、高效”导向处理农村事务。“和事”重点将资源归属、离婚毁婚、老人赡养等各类纠纷解决于萌芽状态;“便民”重点突出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办事不便问题,探索“和事佬”代办国土、计生、民政、社保、行政审批等事项,打通了农村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堵点;“高效”重点消除大量农村基层潜在的信访、上诉隐患和矛盾,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尽量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今年以来,全区35个工作室共处理矛盾纠纷(具体问题)286件。
民警调解大纠纷
忠诚于民意更真
雁山区雁山镇木树头村村民秦女士来到“民警调解室”报称自己被打。联村民警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先对林某某打人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开展法治宣传。经过民警耐心调解,林某某主动向秦女士道歉,并赔付了医药费等相关费用,最终取得了秦女士的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雁山区针对“矛盾纠纷类警情占总警情80%”这一实际,依托辖区派出所,成立“民警调解室”。调解室探索实施“党委+部门+党员+村组”工作模式,让党员民警兼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深入基层一线,联合各结对村党组织,就近、及时、快速化解当地纠纷,最大限度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有效提高纠纷调解效率,逐步形成了党委牵头、部门联合,党员带动、村组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有效融合综合治理“五治”手段,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党员带头,全员参与的方式,高效运用“说法讲理”平台,使广大群众有一个“平心静气”讲理说法的地方,实现民警调出“大平安”的治理宗旨。
“石榴籽”化解大矛盾
民族团结心愈近
在雁山区草坪回族乡“石榴籽”调解室工作人员的一次日常走访中发现,草坪街3队的郑家四兄弟由于分家引发了土地分配和老人赡养纠纷,村党总支书记、党员代表入户做工作,成功化解了十几年的兄弟纠纷,最终达成一致,四兄弟共同赡养老人。
雁山区立足少数民族村寨情况复杂、矛盾纠纷多发的实际,在草坪回族乡设立“石榴籽”调解室。工作室秉承“专业素养与民族情感相结合、国家法律与少数民族的习惯相结合、高效便民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宗旨,组建由专业少数民族调解员和党员“石榴籽”调解员为成员的调解队,积极发挥国家法律硬性优势与少数民族习惯本土优势,采取联动调解、法治宣传、民族政策宣传等方式,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保障少数民族同胞合法权益,维护地区民族团结,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石榴籽”调解室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少数民族纠纷57件,为基层治理、民族团结积累了有效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