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版:产经

中国城市报 2021年08月0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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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

完成目标可享受绿债绿贷审批优先支持

■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 《 中国城市报 》( 2021年08月09日   第 22 版)

  淘汰的旧家电,一扔了之让人心疼,不扔又占用空间。规范处理废旧家电的难题长期存在。

  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

  记者了解到,2020年初,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发布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标准。根据标准,冰箱、空调、洗衣机、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等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均不超过10年。

  据测算,我国目前正处于家电报废的高峰期,并以年均20%的幅度增长,2020年淘汰的废旧家电量就有1.37亿台。与之相对的一个数据是,目前只有50%—60%的废旧家电得到规范处理。

  “许多废旧家电中含有铅、汞、镉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随意处置会给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危害。”同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所所长杜欢政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由此可见,完善回收利用处理体系、妥善处理废旧家电已刻不容缓。

  本次《通知》从六个方面对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

  在拓展回收渠道、创新回收方式方面,《通知》鼓励责任企业利用自身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网络等开展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不断完善销售服务体系的回收功能;联合电商平台、家电卖场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加强与区域大型回收企业、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合作,建设基于家电更新信息的定向废旧家电回收服务网络。

  《通知》支持责任企业建设覆盖家电回收、运输和处置利用的信息系统,并同拆解企业信息系统对接共享,对废旧家电实行统一编码、转运联单,实现回收处理全流程可追溯。责任企业回收后的废旧家电应全部交由有资质的拆解企业进行规范处理。责任企业可与有资质的废旧家电拆解企业联合开展废旧家电加工处理,提高废旧家电拆解企业的设备利用率。

  值得一提的是,完成回收目标并达到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的责任企业将被纳入家电生产企业“绿色责任名单”,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审批时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