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上海市宝山区一位88岁老人将自己300万元房产赠予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水果摊主,老人亲友称老人在赠予房产时已患有阿尔兹海默症,此事引发了许多网友热议。
在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下,我国失独、老养残以及空巢老人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焦点。
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中国民主促进会提交了《关于建立老年人代理监护制度的提案》。对此,国家卫健委称,建立老年人代理监护制度,是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保障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有效制度安排,对于顺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表示,该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将推动老年人代理监护制度有效落实,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缓解老人生活
和精神双重压力
今年87岁的魏大爷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他与86岁的老伴都患有老年人常见病,但他们还要照顾自己60岁的患有唐氏综合征的孩子。魏大爷告诉记者,由于孩子生活基本无法自理,就一直靠老两口养着。
北京睦友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社工穆秋对记者说:“我们是通过街道残疾人服务中心与魏大爷取得的联系,老人与我们签约委托代理服务后,我们每周会上门两次,给他们提供喘息服务,比如带着孩子做一些简单的折纸游戏,或陪同老人去医院做检查、取药,帮助两位老人缓解生活和精神压力。”
同样住在朝阳区的石阿姨前不久刚刚与睦友社工签约了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石阿姨今年70多岁,家里只剩下她自己和今年41岁的有智力残疾还患有尿失禁的孩子。石阿姨不仅自己有监护方面的困难,孩子的监护问题对她来说也是很大的困扰。
“孩子虽然40多岁,但智力也就相当于六七岁的孩子。以后我的养老问题和身后事务指不上孩子。所以为了以后考虑需要找一个监护人。”石阿姨说。
“在北京,像石阿姨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目前我们给她提供较多的是委托代理服务,除了生活方面的照顾,主要还是陪伴她,帮她缓解焦虑情绪,未来希望能够发展到监护服务这个阶段。”穆秋说。
试点工作初有成效
2020年2月17日,北京市民政局、高级人民法院、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本市老年人尤其是特殊家庭老年人日益突出的委托代理及监护服务需求,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现在本市开展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试点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朝阳区民政局按照北京市相关要求,针对辖区特殊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结合全国第四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先行先试,率先开展了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试点工作。去年8月,朝阳区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委托北京睦友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作为开展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试点工作承接单位。目前,这项服务已签约了12位老人,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无子女的老人,另一类是子女是重残的老人。
据介绍,在老年人委托代理服务中,老人可以将自己无法完成或者不便完成的事务委托给社工,由社工在代理权限内,以老年人的名义完成所委托的事务。例如,代缴水电气、代为联系法律咨询、陪同就医等。
老年人监护服务,即社工可作为老人的监护人。今年颁布的《民法典》规定了意定监护,文中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社工作为监护人,除了照管老人的日常生活,还将管理和保护老人的财产、料理老人的身后事务等,无论是老年人委托代理服务,还是老年人监护服务,全程都将由朝阳区民政局和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从而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穆秋介绍,被代理人或被委托人必须符合北京市朝阳区户籍、通过精神状态及智能检查或通过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有北京医保或公费医疗、有可支付的固定收入如退休金等条件。
专家:服务具有
可行性和前瞻性
通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利用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探索形成可行的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体系,有望解决老年人因监护人缺位而带来的现实困境。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副教授隋玉杰表示,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本身是非常有意义的。现在国内有很多失独老人、老养残家庭面临监护人缺位的养老困境,他们担心自己老了以后生活怎样能够有保障,还很关心到临终的时候,特别是临终自己失能的时候,谁来维护自己的尊严?谁能够让自己保持一定的生活质量?所以对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的需求还是很迫切的。
隋玉杰说:“这次试点工作在全国是一次新的尝试。一些有特殊需求的老人没有政府兜底保障,通过市场化方式又很难被老年人接受,想要切实保障这些老年人的权益,就需要有政府部门管理监督,培养一批专业的社会组织来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和保障。”
隋玉杰同时认为,社会组织应该有自身角色的定位,是直接作为代理人去提供服务?还是作为监察员去监督执行这个问题值得商榷。在隋玉杰看来,如果一个人身兼两职,可能会存在一些利益冲突,“这方面也要引起重视”。
“目前我国针对老年人、成人的保护制度相对欠缺。老年人迫切想让自己的晚年生活质量有保障,活得有尊严。虽然我们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与其相配套的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所以我们应当把意定监护放到成人保护的范畴内。”隋玉杰说。(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