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版:民生

中国城市报 2021年03月29日 星期一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下一篇

职业伤害保障模式将建立

为灵活就业人员撑起“保护伞”

■中国城市报记者 宋 浩 《 中国城市报 》( 2021年03月29日   第 20 版)

  近日,某平台外卖员在送餐途中猝死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在经过舆论发酵之后,平台方将原本赔偿的2000元“人道救助金”改为60万元抚恤金,并承认其保障体系存在漏洞。这则看似偶然的事件,揭开了部分社会灵活就业人员无法正常参与到社会保障体系内的现状。

  “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迅猛发展催生出了大量如网约车、快递、外卖配送、家政服务等从业群体,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现有的就业体系。”九江学院国际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孙飞告诉记者,伴随着灵活就业规模扩大,相关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也进一步凸显,“在这些就业者中兼职人群占很大比例,他们大多没有社保,一旦遭遇工伤事故就会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他说。

  “我国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规模达2亿人左右,在解决劳动者生计的同时,缓解了城镇就业压力,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在2020年8月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对新业态就业人员的贡献给予了肯定。

  然而,如何能让这些忙碌于城市之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加入到社会保障范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社保全覆盖存在现实瓶颈

  2020年11月,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孙萍及其团队在北京针对外卖骑手展开了一项社会调查,发现受访外卖骑手中六成以上没有社保,而有社保的骑手要么是原单位缴的社保,要么社保由骑手自行缴纳。

  曾在某外卖平台人力资源部工作的夏女士告诉记者,为了减少因劳动纠纷而产生的麻烦,平台一般都将人力资源部分分包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同外卖骑手签订“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这样既免去了上社保的负担,也逃脱了现行劳动法律的约束。

  北京某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田先生告诉记者,以外卖骑手为例,从业人员大多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按照现有的社保规定,如果没有本市城镇户口,就无法自行缴纳社保。“外地户口如在当地缴纳社保,必须要有同当地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田先生说。

  “很多人干外卖都是暂时的选择,一旦有机会,大部分人还是想找一个在稳定场所上班的工作。”甘肃籍外卖员蔡鹏飞告诉记者,他们的工作流动性极高,本身购买社保的积极性也不高,“大家在农村都有新农保,迟早都要回去,就不愿再多花这个钱。”

  记者咨询有关社保系统工作人员后得知,按照现行规定,社保和农保只能选择一种,不能实现来回转换。因此,对于以农村户籍为主力的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实现社保覆盖不太现实。

  工伤认定难上加难

  “我们的收入主要取决于单数。要想多挣钱就得多跑、快跑。”蔡鹏飞告诉记者,意外受伤对他们来说就是家常便饭。

  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交警大队采访时,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每天都要处理十几起机动车和电动车的碰撞事故,八成以上都是外卖和快递从业人员逆行、走机动车道、超速行驶等违法驾驶行为造成的。

  《医保意外伤害管理办法》规定,只有下列情况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在无责任人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伤害;经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意外伤害;因他人违法行为导致参保人伤害的刑事或治安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或自伤害发生之日起满6个月案件未破获无法确定责任人的;其他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受害者有医保也较难得到赔付,只能靠意外伤害保险来赔付。”据这位民警介绍,目前在他所经手的案件中,这些平台给骑手购买的意外伤害险保额都不高,赔付额度有限。

  虽然是因为工作而造成的伤害,但是一旦遭遇意外伤害,这些灵活就业人员很难获得工伤认定。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是现行《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工伤的最重要的两个条件,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算成工伤。灵活就业者大部分时间和工作场所都不固定,要想获得工伤认定非常困难。”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秀峰告诉记者,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难以获得正常的劳动保护。

  社会保障成自由职业

  群体崛起掣肘

  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发布的《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企业采用灵活用工比例同比增逾11个百分点,达到55.68%。

  “伴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人民对于生活品质的不断追求、社会分工不断精细化,自由职业作为一种流动、灵活的工作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化和具有选择性,不仅调动了大量的闲置资源,也创造了更多的效益。”民进上海市委城市治理委员会副主任施蔷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伴随物流及信息的高速发展的灵活自由业态一定会发展得越来越好,从业人员将会越来越多。

  “但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仍存短板,成为了行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施蔷生说。

  “建议国家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可以依据个人产出的效益或者纳税相对应的比例,设立相应的意外保险及养老保障。虽然是新自由业态,但是他们的产出和收入很多时候并不比一般固定岗位的人员薪酬低,针对个人收入,可以设定相应的新型‘五险一金’。”上海某企业法律顾问蔡合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商业保险或者社会组织也应该为该类人群设计相关的保险产品或者服务,补充现有社保不足的问题。

  “相关的社会保险机构,包括商业保险等,可以与相关行业协会密切合作。开展对不同新业态人员的职业保险试行。譬如说:外卖出行意外事故险、家政服务的安全服务险、个体网商的职业生涯险等。”施蔷生说。

  职业伤害保障

  模式或解难题

  此前,国内已有部分地方针对无稳定或正规劳动关系的新业态劳动者建立了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如山东省潍坊市采取了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模式;江苏省南通市、太仓市等地通过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方式,建立独立的职业伤害保障模式;浙江省湖州市此前推出了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1+1”保障模式,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邮区中心局邮件接发员柴闪闪建议:允许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里面增加工伤险,明确网约用工等新业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地参保的缴费范围。针对众包骑手等相对灵活就业者,特别是平台收入达到一定基数且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保的劳动者,要确定平台企业的社保缴费义务。

  今年年初,人社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158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已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职业伤害保障模式,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探索以商业保险对从业人员进行保障,推动银保监会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灵活设计缴费方式、保险责任等,满足不同平台企业多元化需求,提供更多保障充分、服务高效的保险产品。

  “在现行条件下,如果简单将平台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之间认定为劳动关系,纳入现行劳动保障法律调整范围,将大幅增加平台企业责任,不利于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也不利于吸纳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在孙飞看来,人社部职业伤害保护模式的建立,将使大量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也将更好地促进新业态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