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经济

中国城市报 2021年03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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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小贷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 《 中国城市报 》( 2021年03月22日   第 05 版)

  近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非持牌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通知》指出,近期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进行诱导性营销,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

  款,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记者注意到,《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同时,组织各地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二是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从提高大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建立日常监测机制等方面要求各高校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是做好舆情疏解引作。指导各地做好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政策网上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对于利用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的行为,主动发声、澄清真相,共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是加大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通知》要求监管部门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开展违规业务的排查整改,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