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两会特刊·评论

中国城市报 2021年03月0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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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不能陷入“落实障碍”

■许朝军 《 中国城市报 》( 2021年03月08日   第 02 版)

  “目前,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残疾人数量已经超过3亿,而现实中的无障碍出行环境却与他们的出行需求还有差距。”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交通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先进聚焦特殊群体的出行问题,带来了一份《关于促进城市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的提案》。

  

  据王先进所言,现阶段城市无障碍出行主要存在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不完善、无障碍设施管理维护不善等问题,因此建议要及时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监管维护,同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企业开发“无障碍出行地图”,提高城市无障碍出行的信息服务水平。

  

  城市无障碍设施出现障碍现象确实大量存在,如盲道被停车占用或者设计不合理、与公交地铁站以及其他市政设施衔接不足、斜坡通道直上直下、专用厕所堆满杂物……这些情景常常被人们忽视,却给不少出行的残疾人及老人、孕妇等亟需关爱的弱势群体带来心酸和烦恼。

  

  无障碍设施是体现社会对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特殊关爱的重要载体,也是体现公共管理善意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多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对无障碍设施建设都高度重视,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门的法律法规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但即便如此,现实中仍存在施工维护不当、城乡不均衡、规范化运行机制尚未建立、社会参与度不够等问题。因而,必须尽快改变无障碍设施面临“落实障碍”的尴尬和畸形。

  

  无障碍设施面临“落实障碍”,不仅包括现有已到位无障碍设施不被重视和利用,甚至被“沉睡”,更包括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不到位甚至是空白和缺位。纵观这些现象,背后原因并不复杂。

  

  首先是政策障碍,现实中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少,但大多数法律法规还停留在约束性规定上。其次是责任障碍,也就是落实责任问题。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大多与城市规划建设以及乡村规划建设关联进行,虽然法规要求具体,责任却不清晰。建设单位往往从节约成本、保证利润、追求整体效益的角度出发,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落实和管理往往停留在问则关心、不问则不理的层次。其三是督查障碍。目前,除了全国助残日以及残疾人关爱大型活动时有人关注无障碍设施建设之外,平时少人问津。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缺乏专业的监督监管手段,容易陷入无人监督、无人督导落实的境遇。

  

  无障碍设施建设到位并发挥作用,真正服务残障人士,这不仅仅是显示一个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性化程度的窗口,更是体现社会对特殊群体实施人性化关爱和民生善意的重要渠道,也是依法保障残障人士权益的务实之举。

  

  针对目前无障碍设施面临的“落实障碍”之困。首先应从严肃法律执行和落实角度,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落实责任机制和过错问责机制,保障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到位。要依法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保障机制,将“建设为常态、不建设为例外”纳入城镇建设的规划审核与建设行为的管理审核,从源头上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和利用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畸形。其次要让残障人士对无障碍设施有监督权和发言权。可以推行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质询质证制度,通过残疾人参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督部门对工作责任落实的专门监督等,就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进行专题监督,用好监督问责利剑。此外,还要广泛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及利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普及助残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让全社会都知道无障碍设施的功能、作用与意义,让每个人都成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者、管理者、维护者以及对残障人士奉献爱心、施予温暖和善意的参与者与践行者。这样的社会氛围,不仅值得残障人士期待,更是理想的公共生存环境和温暖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