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中国城市报 2020年12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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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统一用地用海分类标准

■中国城市报记者 刘 蕾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12月14日   第 03 版)

  12月10日,自然资源部举行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有关内容。

  《分类指南》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为科学规划和统一管理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奠定了重要工作基础,对原来分散于各部门的用地用海标准进行了统一整合。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庄少勤表示,以前我国空间性规划重叠冲突,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基础分类的不统一、不衔接。改革后将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据悉,“多规合一”改革前,各部门对用地用海都有各自的标准。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土地管理部门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海洋管理部门有《海域使用分类》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庄少勤表示,由于各部门用地用海分类的管理目标不同、标准内涵不一、名词术语不同,各自有各自的方言,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的用地用海分类标准,相当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普通话”。

  整合后,国土空间规划将打通陆地和海洋,并打通调查、规划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各环节的管理,最终形成覆盖全域全要素全过程的统一的用地用海分类。

  庄少勤介绍,《分类指南》依据国土空间的主要配置利用方式、经营特点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类型进行归纳、划分,采用三级分类体系,共设置24种一级类、106种二级类及 39种三级类,反映国土空间配置与利用的基本功能,并满足自然资源管理需要。

  《分类指南》全面采用统一的用地用海分类,适用于国土调查、监测、统计、评价,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审批、供应、整治、执法、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工作;实现国土空间的全域全要素覆盖;在全域实现陆海全覆盖,在陆域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等各类用地全覆盖,实现建设用地的全覆盖;体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需要。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表示,各类空间规划特别是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首先要使用新的分类,今后国土空间管理全过程将采用统一的用地用海分类标准。

  此外,新分类设置了“湿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类别,体现了保护生态、保护耕地、保障新业态发展等要求。同时设置了“留白用地”,鼓励土地混合使用和空间复合利用,并为地方制定差别化细则留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