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理论

中国城市报 2020年11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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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十四五”时期城市治理现代化突破口

■余池明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11月16日   第 14 版)

  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规划和远景目标建议”)提出了“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十四五”期间,除了继续坚持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之外,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城市高质量发展也对城市管理和城市治理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值得关注。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加强老旧小区和完整

  居住社区的长效管理

  “规划和远景目标建议”提到“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已提出,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提出“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相衔接,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依法依规查处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开展社区环境整治活动。”根据上述文件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十四五”期间,城市管理和执法部门需要进一步重心下移,与街道、社区密切协作,建立和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后以及完整居住社区的长效管理机制。为社区居民提供精细化的管理和服务。

  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曾经提出“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的目标。2019年11月,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强调:城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规划和远景目标建议”也提出了“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任务。“十四五”期间,在坚持党建引领和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在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同时,要继续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发挥街道社区城市管理和服务中的基础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和公民法人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加强特大城市

  治理中的风险防控

  “规划和远景目标建议”提出“加强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目前,我国大陆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有约16座,其中1000万人口以上的超大城市有6座。而300万—500万的I型大城市有21座。特大城市的风险防控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工业危险源、公共场所、基础设施、自然灾害、公共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和破坏活动、群体性事件等诸多因素,以及公安、交通、安监、食药监、消防、医疗、城建、城管等众多部门。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压力,公共秩序的影响;失业风险,流动摊贩的增加,有可能发生执法冲突,容易成为引发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的安全如垃圾处理厂、窖井盖、广告牌匾的安全都是城市管理要重点关注的风险防控领域。

  加强城市管理

  和执法区域协作

  “规划和远景目标建议”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这里面涉及到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的区域协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服务的问题。今年7月24日,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首次会议在上海召开。会上发布了首批《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清单》及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随着城市群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类似长三角这样的城管执法协作事项会增加,如跨区域违法倾倒垃圾、建筑渣土的执法协作问题。做好城管执法的区域协作是“十四五”期间的重要课题。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规划和远景目标建议”提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县城是连接城市和乡村的关键枢纽,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区域。针对大量农民到县城居住发展的需求,加大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城交通、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提高县城承载能力,是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需要。县城基础设施和城市管理相对薄弱,按照“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十四五”期间需要全面加强县城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和数字城管工作,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作者系全国市长研修学院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