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版:案例与思考

中国城市报 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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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特大城市基层治理的罗湖实践(点评)

■李金哲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10月12日   第 22 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基层治理的重要性,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在各地进行的多种多样的创新实践中,特大城市基层治理尤具代表性。特大城市基层治理具有覆盖人群众多、组织类型多样、社会思潮多元、利益关系复杂、流动性强、群体高知化等特点,更难以进

  行有效治理。深圳市罗湖区在推进特大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贡献了一个“罗湖样板”。 

  罗湖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进行了丰富的实践创新,概括起来有几个值得借鉴的经验:一是组织优化。罗湖区将支部设置与小区治理统筹推进,特别是通过设置小区党支部引领小区治理,实现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小区之中。二是赋权增能。同步将议事权、建议权、人事权、监督

  权和评议权同步赋予小区党支部,实现权责对等,推动小区党支部履职尽责。三是协同治理。小区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通过小区党支部为统领,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为主体,建章立制将参与小区治理的各方力量组织起来,形成组织联建、机制联合、治理联动、信息联网、成果联享、星级联创“六联”工作法的新模式。四是精准服务。小区党支部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精准收集居民各类建

  议,调动各方力量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理期间,小区党支部通过调动各方积极性,构筑了小区疫情防控的关键防线。 

  罗湖区社区治理实践为其他城市社区治理提供较好的经验,未来也可以进一步在以下几方面发力:第一,完善社区治理的基层制度体系。包括出台基层治理各主体责权清单、议事监督运行机制、党员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将基层治理机制运转起

  来;第二,加大社会组织参与力度。城市社区治理要调动小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社会组织就是一个好的切入口,通过社会组织的建立和运行,将居民有机纳入党组织引领社区治理的机制之中;第三,创建小区治理规范标准。由于深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小区治理层面可以尝试进行规范标准建设,为其他城市社区治理提供标准样板。

  (作者系广东省委党校广东党建研究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