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产经

中国城市报 2020年09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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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论斤卖”,报废机动车回收新规实施

■中国城市报记者 刘唤宇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9月07日   第 12 版)

  报废机动车手续繁杂,卖不上好价钱,成为许多车主的固有印象。也因此,许多老旧车被抛弃在路边,成为无人问津的“僵尸车”。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0年上半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6亿辆,其中汽车达到了2.7亿辆。2019年,我国汽车保有量2.6亿辆,理论报废数量910万辆,实际回收数量则仅有195万辆,回收率仅为0.75%,远低于欧美等国3%—5%的汽车报废回收率。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机动车报废回收“论斤卖”的方式导致回收价格相对较低,无法对产品回收再处理,因此整个环节的利润低、热情低、规模小,报废回收的价值和资源重复利用的效果没有得到体现。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表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国内报废汽车的价格普遍在每辆400元至600元之间,部分地区调整定价模式后升至千元左右。

  8月2日,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细则》在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与此前汽车拆解报废时,拆解下来的发动机等高价值部件必须作为废金属强制回炉、“论斤卖”的方式相比,《细则》提出,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可按有关规定再制造、循环利用,大幅增加了报废机动车的剩余价值。

  同时,国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领域,取消了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限制。同时,对“再制造”的定义、企业资质、旧件回收标准及质量管理体系等提出了一系列“硬核”要求。

  此外,《细则》明确可追溯的监管路径。其中提出,回收拆解企业应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报废车“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

  “再制造回收的充分利用,能够降低4S店的售后服务成本,使更多消费者乐于回到正规厂家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也可以提升二手车的价值和维修便利性,确保机动车质量更加安全。”崔东树认为,汽车报废价格将合理回升,消费者将更乐于按照规定途径报废机动车,实现拆车件资源有效利用。随着相关企业和网点增多,汽车回收有望成就千亿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