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中国城市报 2020年07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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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6年推广260项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

■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7月20日   第 03 版)

  自贸区“试验田”正在开花结果。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37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

  近日,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6年来,在中央层面,自贸试验区已累计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了260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地方层面,据不完全统计,18个自贸试验区已在本省份内推广了1151项制度创新成果。

  “自贸试验区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也是中国吸收外资的重要平台。”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介绍,今年1至5月,全国18家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602.5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全国17%的外商投资。

  自贸区究竟有何吸引力?商务部近期调研显示,外资企业认为,自贸试验区最具吸引力的3项因素分别是:政府服务高效、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上述领域也是自贸试验区一直以来重点改革创新的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根据《通知》,第六批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涉及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人力资源5个领域。

  记者梳理后发现,各地持续在上述领域贡献着创新经验:

  在投资管理领域,福建自贸区创新“电子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广东自贸区创新“以三维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模式”。

  在贸易便利化领域,辽宁自贸区创新“飞机行业内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便捷调拨监管模式”;河南自贸区创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

  在金融开放创新领域,海南自贸区创新“知识产权证券化”;天津自贸区创新“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创新”。

  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陕西自贸区创新“大型机场运行协调新机制”;辽宁自贸区创新“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

  在人力资源领域,海南自贸区创新“领事业务‘一网通办’”;福建自贸区创新“直接采认台湾地区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认为,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坚持以制度集成创新来推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是为在我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扩大改革开放进行的压力测试。在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制度创新,通过不断探索实践,摸索出更适合我国发展的制度成果,同时也要为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范围扩大推广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