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城市治理

中国城市报 2020年07月0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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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内涝频发 解药何在

■中国城市报记者 胡安华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7月06日   第 11 版)

  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多地强降雨引发的洪涝灾害频发。在“5·22”广州特大暴雨中,全市共出现443处积水,多地水淹导致广州地铁13号线停运,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甚至威胁到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湖南、江西等省份也陆续出现城市内涝灾害。根据水利部的数据,2010年至2016年,我国平均每年有超过180座城市进水受淹或发生内涝。有网友发出疑问:“年年雨季年年涝,每逢下雨便忧心忡忡,内涝、水浸问题给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

  为什么有些城市每年都会出现内涝?对此,辽宁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刘佳奇分析认为,造成城市内涝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自然因素。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暴雨等极端天气频发,以及一些城市的部分区域受到地形、地势影响。这些因素在客观上都会增加城市内涝出现的几率。其次,造成城市内涝更重要还是人为因素,也就是城市建设的规模和速度与城市现有的排涝能力之间不匹配。“具体而言,既有城市建设过程中忽视内涝隐患的问题,也有填湖造地、阻塞行洪通道等破坏原有排涝能力的问题,还有排涝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和防涝排涝管理不力的问题等等。”他说。

  说到城市内涝带来的严重后果,许多人都会想起2012年发生在北京的“7·21”特大暴雨。在那场十年难遇的强暴雨中,北京城内多个低洼路段积水,内涝严重,灾害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和出行,造成经济损失上百亿元。

  201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到“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然而,几年来城市内涝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建立城市内涝系统性防范,打造海绵城市体系已迫在眉睫。

  对此,刘佳奇建议,一是要从源头入手,在市政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必须充分考量和解决有关区域、地段、场所的防涝和排涝问题;二是对于可能发生内涝的重点区域、地段、场所,应当加强应对内涝的事前准备,制定防涝排涝预案、储备必要物资和设备、进行应对内涝的相关演练等;三是加强对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及时预测、预报、预警,及时启动采取相应的防涝、排涝措施,及时引导城市居民安全、有序地安排出行等日常活动。

  “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完善地下排水设施,其中,‘海绵城市’是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的一种新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刘佳奇说,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几点要素。“首先,‘海绵城市’建设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要避免借‘海绵城市’之名搞‘大拆大建’。”

  此外,刘佳奇认为,“海绵城市”建设必须尊重自然规律、生态规律,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特别是要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而不是对传统的排水系统“推倒重来”。

  “‘海绵城市’建设还必须因地、因时制宜,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避免简单照抄照搬别国别地的‘模式’‘方案’‘样本’等。”刘佳奇强调,最重要的是对“海绵城市”的建设思路不应仅仅是项目和设施的建设,还应该不断对其标准和规范进行完善,并将国家相关规划和制度准确有效地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