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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20年06月22日 星期一

食品消费维权遇取证难、检测难怎么办

■中国城市报记者 刘唤宇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6月22日   第 10 版)

  近日,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小徐向记者反映,他在吃了某品牌速冻水饺后,出现眼部疼痛、呕吐不止等不良反应,遂拨打12315进行维权。随后,西安市新城区工商管理局就此事展开调查。

  记者从西安市新城区工商管理局了解到,经调查,涉事食品公司手续齐全,无违规行为;对同批次产品进行的细菌检测结果显示,并无细菌超标情况。同时,该食品公司没有被投诉史,类似小徐的情况之前未发生过。

  新城区工商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要证明小徐是由于哪种化学物质导致身体不适,还需医院提供相关的书面鉴定。

  小徐告诉记者,由于最开始出现的是眼部不适,所以他先去了眼科进行诊断,“但医院没有给出明确的诊断鉴定,医生口头表示可能是由于某些化学性元素导致出现这些症状。”

  记者致电相关食品公司,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化学检测范围广,具体项目还需明确,如有需要,公司可以配合检测。

  尽管该公司同意与小徐共同承担化学检测费用,但身为学生的小徐表示依然难以负担。加之在事发时他并未保留呕吐物和排泄物,无奈之下,小徐只能选择终止维权。

  “消费者在食品消费维权中,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取证难、检测难。为了追回一只鸡而必须杀掉一头牛,有苦难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食品消费投诉中,个案的解决比群体性事件更难。相比之下,群体性事件更容易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也有更多消费者能够保存证据。

  刘俊海提醒,消费者在维权中一定要增强自己的证据意识,要关注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与充分性。证据的形式不拘泥于书证,证人的证言、物证、鉴定结论以及微信通话记录可以成为证据之一,而且关键是要形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证据链。

  “许多初次维权的消费者往往不知如何着手,但求人不如求己,消费者一定要培养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理性消费的消费理念。”刘俊海说,“要明明白白看广告,认认真真签合同,淡定从容存证据,依法理性去维权。”

  对于企业方,刘俊海说:“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企业应当树立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经营理念,在发生纠纷后要换位思考,主动与消费者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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