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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20年05月11日 星期一

阅文陷入霸王合同风波 网文作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中国城市报记者 刘唤宇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5月11日   第 07 版)

  因一纸合同,网络文学遭遇了二十年来最大的一场地震。

  4月27日,阅文集团宣布管理团队调整。次日就有网友在网上透露,阅文推出了针对创作者的“新合同”,其中被指存在不少“霸王条款”,例如“强制推行免费阅读”“侵吞去世作家收益”“作者没有著作权”“阅文拥有作者社交媒体账号运营权”等说法。许多头部网络作家、编剧等相关领域名人纷纷发声,与网友共同反对阅文集团的新合同条款。

  针对网上的热议,阅文集团多次发布声明,对争议问题进行回应,但未能有效安抚作家们的情绪。回应与质疑一波接一波,如何留住810万创作者,成为新任阅文管理层的一场考验。

  

  “霸王合同”

  惹恼网文作家

  4月28日至4月30日期间,许多阅文签约作家在社交媒体表示,自己收到了新作者签约合同,并直指这是阅文对作家开出的“霸王合同”。

  5月5日,有网文作家针对网络文学平台阅文集团发起了一场“五五断更节”,希望以停止更新的方式,抵制阅文集团的“霸王合同”。这一行动得到大量网友声援,创世中文网签约作家严亮(化名)向记者坦言:“断更不是目的,而是希望维护自身权益、释放更大的声音。”

  针对“断更节,”阅文集团则回应,个别网络文学作家因个人事务、写作状态的调整等请假、偶尔断更是常态;阅文当日作品更新数据并未有异常波动,阅文没有采取任何包括修改时间、威胁断更后不推荐等外界谣传的运营措施。

  此外,对于网上热议的合同,阅文集团发表声明称:当前大家讨论的这份合同是阅文于2019年9月推出的合同,并非如外界谣传所言是在2020年4月28日推出的新合同。

  但在严亮向记者出示的与阅文集团签约的合同中显示,签约时间为2019年10月,而按照阅文集团的声明,这正是网上热议的合同。

  “阅文集团与作者订立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上规定的格式条款合同。一般来说,格式条款合同不能变更,当事人只能选择缔结或不缔结合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法律谈判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研究员万勇告诉记者,正是由于格式条款具有的这一特点,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通常具有优势地位,因此《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内容与解释作了一定的限制。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阅文提供的合同条款中,属于免除阅文责任、加重作者责任、排除作者主要权利的条款,可以被认为是‘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属无效。”万勇说。

  5月6日,针对合同争议,阅文集团新管理层与多位作家召开了一场恳谈会,并对恳谈内容进行公示。回应称,著作权财产权是协商后授予,然而,众多未参会作家表示回应缺乏诚意,对霸权合同本身谈得很少。

  网络文学作家张树(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除了少数头牌作家,一旦拒绝就很难再得到大力推广。要知道现在推广甚至大于内容,没有推广最终只会销声匿迹,这种情况在业内非常普遍。”

  “新人拿到合同后非常兴奋,又没有团队和律师,对于条款认知并不准确,往往在无形中签了‘卖身契’。”严亮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生钮鑫告诉记者:“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常见,作者更注重自己的作品,而对于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却不熟悉,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对于作者而言,最主要的是要在签署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合同,尽量表达自己的意愿,及时与平台方沟通。”

  免费是出路还是弯路?

  此次合同纠纷中,有传言称阅文将改变网络文学作品的付费阅读模式,会强推免费阅读。这意味着,网文作家的收益将受到影响,进而有读者担心优质的网络文学作家会因此越来越少、网络文学原有生态将遭到破坏。

  知名网络文学作家唐家三少在微博上表示:“对于一些优秀作者,当付费阅读已经不再是主要方向的时候,可以依托于免费来增加作品的影响力,从而更好地将作品进行衍生。但是,不同平台发展方向不同,早年作家都是靠付费阅读养活的,如果阅文选择全部免费,将是自毁长城的行为。”

  “强推免费阅读的传言可以说是这场风波的导火索,因为付费阅读是网络文学的根基,2003年以来就一直在施行。”张树向记者介绍,目前的付费模式中,订阅与稿费成正比,是绝大多数作家的主要收入来源。而一旦施行免费,没有了订阅,作家的收入将大打折扣。“而且作者和平台并不属于劳动关系,三险一金都是作者自付,收入如果再打折扣,那打击就太大了。”张树说。恳谈会后,阅文集团发布声明称,目前关于免费阅读的机制还在讨论中,未来的付费模式和免费模式将由作家自主选择。“最起码看到了让步,我认为之前发起的‘五五断更节’确实起到了效果。”张树说。

  对于免费阅读带来的影响,张树表示,不仅表现在收入上,还会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很多免费阅读的平台,依靠标题来吸引流量,文章质量很低,注水十分常见。读者不用花钱但是带来了流量,因此给平台带来广告收益,但是这些收益都与作者无关。”张树坦言,由于IP热,许多公司购买版权时只看数据不看内容,导致文学作品成为影视作品和游戏的附庸。

  值得注意的是,据阅文集团的财报显示,付费用户连续三年下降,付费阅读已触达天花板。阅文集团也顺势推出了飞读APP,放一些旧书、普通网文、电子版图书等,探索免费阅读模式。

  严亮对于阅文的说法心存质疑:“一旦有免费,除了铁粉之外,谁还会看付费?谁还会订阅?最后付费读者会越来越少,免费读者越来越多,作者也会迫不得已选择免费模式。而免费模式下收入依靠广告费,具体操作也不透明。”

  专家:建立良好的版权生态

  “这个合同让人难以接受。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要说没有负面情绪是很难的,心态和创作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我都好几天没更新微博了。”起点中文网签约作者王海(化名)告诉记者,从事网络文学写作以来,每天都要进行4000字以上的更新,虽然辛苦,但是为了梦想就坚持下来了。

  “我们出头的唯一希望就是拍成电视剧或者电影,也就是大家说的‘成神’。但是现在大家看到的合同,把这个路给堵死了。”王海无奈地说。

  张树透露,从业20年来,每当行业遇到新的增长点,平台都会对合同进行修改,最开始是手机阅读,之后是漫画、游戏、影视剧的版权,作者的权益被一步步侵蚀,整个行业都是这样。

  “根据《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都有权利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在钮鑫看来,对于已经签署生效的合同,除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

  此外,严亮的看法是:“如果是正常的买断,就是版权全部卖出,只保留署名权,这种价格是固定的,比较高。而阅文并没有直接买断,而是把你的著作财产权拿走了,这种做法等于是用白菜价买断了。”

  对此,万勇表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享有的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等十二项具体权利以及一项兜底性权利。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

  据严亮出示的合同显示:乙方将协议作品(含协议作品各种语言版本;并且无论协议作品是否创作完稿即包含所有创作完稿和未创作完稿的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翻译权等其他与协议作品电子形式发布使用相关的著作财产权独家授予甲方,并允许甲方自行使用及转授权。

  在这个协议中,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全部授予了平台,未来作品的衍生IP带来的收益都与作者无关。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主要还是从保护版权、防止盗版的角度进行修法工作的,对于版权运营环节的问题,也就是‘著作权许可和使用转让合同’这一章节涉及的主要内容没有作出修改。”万勇说。

  对此,万勇建议:“从某种意义上说,作者是‘下蛋的母鸡’,平台不能杀鸡取卵,过于看重短期利益,而应当着眼长远,建立良好的版权生态环境,以孕育更多能下金蛋的母鸡。中国的网络文学市场建立不容易,但是坍塌却可能在一夜之间完成。希望阅文能与广大作者保持沟通、对话,通过谈判的方式‘谈’出一个双方都能较为满意的合同,从而实现双赢。”

阅文陷入霸王合同风波 网文作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