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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20年03月30日 星期一

雁过竟要拔毛? 莫给快递“添堵”

■李英锋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3月30日   第 02 版)

  日前,陕西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办甘家寨小区规定,对进入小区的外卖电动车每月收取50元的“卫生费”,包括租住在小区的外卖骑手,只要骑车进小区都得交费,此规定引起众人质疑。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甘家寨小区尽管没有向外卖骑手们公然喊出这句话,但其实际行动还是具有很浓厚的拦路收费色彩。在舆论压力下,甘家寨小区停止了收费,并启动了退费程序,但这一收费问题仍值得社会深刻剖析反思。

  无论是“卫生费”,还是“过路费”,都不是谁想收就能收的。收费单位必须具备法定主体资格,收费项目、标准必须经过审批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诚然,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中包含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秩序维护费等费用,但针对这些费用,小区的收费“规定”或“约定”只能约束本小区居民或居住者,小区只有对内收费也即向本小区的居住者的内部生活行为收费的资格。而外卖骑手骑车进小区送外卖属于外部服务行为,小区无权针对这种外部服务行为收取“卫生费”等费用。

  甘家寨小区的“卫生费”所针对的是进入小区的外卖电动车,《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临时停放30分钟之内的车辆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取费用。外卖骑手几乎都是速进速出,送后即走,在小区停留的时间很短。显然,即便将“卫生费”靠到“停车费”等类目上,也是没有法律支撑的,也是站不住脚的。

  实际上,小区直接或间接向外卖骑手收“进门费”或“过路费”等费用并非孤例,在其他一些地方,也发生过或存在着类似问题。比如,重庆一个小区就曾从去年10月底开始向骑车进入小区的外卖员收取“设备磨损费”,每次1元,直到今年2月底,收费才被当地有关部门叫停。小区向外卖骑手收取的“卫生费”“设备磨损费”等就是违法违规的乱收费,在当前语境下,这一乱收费不仅加重了外卖骑手的负担,侵犯了外卖骑手权益,也将一些外卖骑手拒之门外,影响了外卖服务效率,影响了复工复产的节奏,影响了经济社会秩序的恢复。

  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高杲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清理不合时宜的临时管制措施和不合理的证明、收费等规定,清查防控疫情期间出现的各类违规收费。

  笔者认为,小区物业针对外卖骑手的“卫生费”或“过路费”等正属于典型的违规收费,应在清理取缔的范围之内。各地应该举一反三地展开排查,坚决清理打通这些“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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