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截至目前,该委已分批下达2020年以工代赈资金56亿元,将吸纳约30万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业增收。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在分解计划时,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县市倾斜,广泛组织贫困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群众参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为他们提供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提高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水平,切实减轻疫情对就业增收的影响。
资金安排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并要求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乡村,统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求各地围绕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小流域治理、草场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解决好影响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突出困难。
为进一步带动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劳动实现光荣脱贫,将劳务报酬占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最低比例提高至15%,预计可为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8亿多元。同时,鼓励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增加短期就业岗位。
“十三五”以来,国家累计安排以工代赈资金近300亿元,吸纳超过100万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累计发放劳务报酬30多亿元,与此同时,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建成了一大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桥梁堤防等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有效改善了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方面发挥了特殊作用。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家以工代赈资金规范高效使用,督促地方严格发放劳务报酬,在缓解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难增收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等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