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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20年03月16日 星期一

“倾家荡产”式捐赠该提倡吗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3月16日   第 02 版)

  背景:

  日前,54岁的河南信阳籍打工者杨术强来到杭州萧山瓜沥镇政府,将近13万元现金交到了镇工作人员手里。镇、村干部考虑到老杨家庭经济现状,想如数退还他的捐款。几经推却、解释,最后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婉拒了老杨的12万元捐赠,接受了他9273.4元捐赠。

  经了解,这13万元是老杨一家的全部积蓄。之所以要如数捐赠,老杨道出了心声:“早些年生活确实不太宽裕,是当地镇、村两级组织的帮助扶持,使我家的生活得到改善。现在国家有危难,我要懂得感恩,想尽一份自己的心意,就当感谢组织、回报社会吧。”

  @短言片语:一方是即便家庭不宽裕也要倾囊捐款的善心人,一方是既尊重捐赠人心情又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镇、村干部。他们一个捐、一个退,出发点都是因为善,落脚点都是为他人着想。

  @哈雷:在外人看来,这种“倾家荡产”式捐赠让人心疼,但在一些当事人眼中却并不是什么大事,甚至有些人还会因捐款受阻在情感上难以接受。我想,除了退回捐款这一操作之外,是不是还有其他更优的处理办法呢?

  @悯农:这些人生活虽然拮据,但是他们有权利决定自己的钱怎么捐、捐给谁?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捐款意愿,而不是替他们去做决定。

  @马涤明:尽管回馈社会是作为公民的一种义务,但慈善也有其伦理概念,如果弱者为回馈社会而“裸捐”,反而导致自己陷入困境,显然有违慈善初衷。

  @小星星:我们鼓励捐款人的爱心之举,但同时有关部门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对他们进行弥补,给予适当的照顾。比如为他们开通特殊通道、扩大看病报销的比例等等,让他们感受到更多的温暖,也是对公民义举的一种正向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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