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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20年03月09日 星期一

“共享员工”走俏的背后 法律风险值得关注

■中国城市报记者 邢 灿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3月09日   第 16 版)

  “您好,请问您是甜水西园2号楼的张先生么?您的美团外卖到了。”2月17日,身着工服、头戴黄色保护盔的许洋在北京市一小区门口等待顾客下楼取菜。

  不久前,35岁的许洋还是北京市一家连锁餐饮企业的员工。受疫情影响,餐店关闭了堂食,待岗的许洋和几位同事经过培训成为了美团送菜的“短工”。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许多餐饮企业步入至暗时刻,门庭冷落、客流稀少;而新零售、外卖企业的线上订单却呈爆发式增长,人手严重短缺。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像许洋这样的“共享员工”出现了。

  “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共享员工’是一种多方互益的用工模式。劳动者本人收入得到保障,劳动力输出方缓解了员工待岗困境,劳动力接受方减少了复工成本。”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东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郝云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同时,郝云峰提醒,“共享员工”作为一种新型用工模式和劳务派遣相类似,但在这个过程中,原用人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借出员工。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共享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工伤该由谁负责?郝云峰告诉记者,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也没有明确的政策文件可以援引,没法通过工伤保险化解风险。建议员工接收方可以对待兼职员工的方式,给“共享员工”办理兼职员工工伤保险,化解此类风险。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维护“共享员工”的利益,部分企业已有相关探索。例如,盒马鲜生鼓励“共享员工”免费领取保险公司推出的疫情险;哈啰单车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配备好人身意外保险。

  疫情之后“共享员工”能走多远?“灵活用工将是未来中国人力资源供给的一个重大变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指出,借助数字经济的发展解决资源壁垒,拉近人力过剩企业和人力紧缺企业的距离,实现供求双方快速、精准匹配,能让劳动力资源更有效流动。

  据《2019年中国灵活用工发展白皮书》显示,2019年灵活用工在我国得到快速发展,企业采用灵活用工的比例达到44.6%,68.7%的企业明确表示将在未来采取灵活用工,超九成员工愿意尝试灵活用工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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