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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20年03月02日 星期一

这一次,该依法关闭“野味魔盒”了

■李英锋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3月02日   第 02 版)

  向吃野味依法说“不”,全国最高立法机关摁下了启动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月24日上午在京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这一有着立法意义的决定动议,目的就是要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可以说,此举顺应民心,顺应了自然法则,顺应了呵护民众健康、维系生态平衡的需求,顺应了社会文明进步的需求。

  在肆虐的新型冠状病毒面前,吃野味对公众健康的威胁和风险再一次凸显,依法禁食野味显得尤为迫切。新型冠状病毒的原始宿主和中间宿主被高度怀疑是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动物,而2003年SARS病毒的源头也被指向蝙蝠、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科学研究表明,近些年来世界各地出现的新发传染病,例如亨德拉、尼帕病毒、H7N9禽流感、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等,都和动物有关。在动物身上的病毒可能已经适应了动物的免疫系统,对动物无害或致害性很低,但这些病毒一旦经食用、接触等途径传播到人身上,就可能对人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可能引发疫病传播,引发公共卫生事件,并进一步影响社会生活秩序。

  滥食野味是一个潘多拉魔盒。人们打开了这个魔盒,已经多次遭受大自然的报复和惩罚,有了太多病从口入的教训。早在2003年,不少地方的立法机关就曾讨论过禁食野味,产生过禁食野味的立法意向。但令人遗憾的是,随着SARS病毒威胁的渐行渐远,这些立法意向大都逐渐淡化,至今还未变成立法实践。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侧重的是保护珍贵、濒危的被列入保护目录的野生动物以及“三有动物”(有益的、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食用其它野生动物并未被法律全面明确禁止。非法贩卖、食用保护性野生动物的行为也未得到有效制止。这些漏洞的存在,让吃野味这个潘多拉魔盒处在了关闭不严或者半敞开的状态。

  新冠肺炎骤然袭来,再一次为吃野味敲响了警钟:这一次,我们是时候下决心依法关闭吃野味这个潘多拉魔盒了。立法部门通过修法或出台相关决定、法律解释,将公共卫生安全因素纳入到动物保护、生态保护的考量之中,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很有必要。

  有了良法,还得有善治。在立法禁食野生动物的基础上,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禁食野生动物名录,并对名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情况变化调整更新补充禁食名录。各监管部门更要时刻绷紧履职尽责的弦,坚持严格执法,形成常态机制,保证监管的宽度和深度,坚决遏制非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为禁食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环境。消费者更应增强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卫生意识,摒弃猎奇、尝鲜心理,主动抵制、远离各类野味,为禁食野生动物承担一份责任。

  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食用等相关法律禁令的落实效果,既关乎野生动物的生态发展权益,也关乎人类的健康发展权益,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部分,理当成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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